| 央视大火案12名嫌疑人被正式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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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新京报》引"知情人"透露,北京市检察院在3月16日批准以"危险物品肇事罪"逮捕12名嫌疑人。 这12人中包括火灾发生后随即被拘留的中央电视台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徐威和其他三名央视新址工作人员。 其余8名被批捕的嫌疑人都是负责燃放烟花的湖南三湘公司的工作人员。 不过,据"知情人"说,此案中还有5名嫌疑人尚未被检察院批捕。 这5人中包括运输烟花爆竹的司机,以及帮助联系现场燃放公司的中间人等。 根据法律,"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最高刑罚是7年有期徒刑。 中央电视台2月9日元宵节当晚在没有取得市政府批准情况下,擅自在新址北侧"电视文化中心"大楼西南角空地燃放礼花弹,引发火灾。 大火将原本将成为"北京文华东方酒店"的电视文化中心烧毁,并造成一名消防员死亡,6名消防员受伤。 中央电视台在火灾第二日发表声明,就火灾给周边群众造成的不便作出道歉。 但是声明同时将火灾责任全部推给当时已经被逮捕的徐威,说他"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雇佣人员,违规燃放烟花"。 | ||
2009/3/25 参考消息 <go2group@gmail.com>
北京市检察院就中央电视台大火事件批准逮捕12名嫌疑人,这12人在大火后已经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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