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t to you by 参考消息 via Google Reader:
[俄]列宾油画:托尔斯泰肖像
我和书
萧瀚
许多人的一生,都会与某种特殊物品结下不解之缘。有的人是棋,有的人是花鸟虫鱼,有的人是乐器……,我是和书结下这永世情缘。
我之所以成为书虫子,大约是因为父亲。老爷子这一生,迄今为止最大的乐趣便是读书买书,其次才是收藏字画。我从懂事的时候开始,便在书堆中不怎么茁壮地成长,老爸不许我随便读他的书,没有徜徉书海的权利。小时候从他那里常常只能偷书读,尤其一些他不允许读的书,他认为我太小,好多书都不让读,尤其是其中涉及愛情的外国小说,直到大学之后才对我全部开禁。也许这是我日后养成愛买书习惯的一个重要原因——小时候饿的、小时候馋的。
12岁之前买书,很没出息,买的尽是小人书。几乎每天吃过中饭,我都会去书店转几分钟,看看有没有来新的小人书,一般1毛钱一本,贵一点的2毛钱。《三国演义》、《杨家将》、《西游记》…这些成套的连环画都是一本一本攒的。不过,那套《薛刚反唐》是因为某学期考试成绩不错,老爸一高兴,掏了4.5元买了奖励我,当时,书店里的营业员都觉得我老爸太宠我,过于花血本,80年代初的4.5元可是一笔不小的数字!直到小学毕业,我都只是个以买小人书为主的"读书人"。
初中阶段怎么买书,现在想来反而模糊得很,没什么记忆了,主要因为那时候没什么鉴别力不说,更没什么钱,只有偷老爸的书看了。我读的中学,老爸也在那儿教书,图书管理员江韵如老师,是我的语文老师,很欣赏我的作文,虽然很严厉,但我不管借多少书——都记在我爸的借书纪录上,她都不阻止,最多只说一句,"又借那么多?",眼镜片后面的眼神,温婉的严肃,仿佛怀疑我读得了那么多吗。于是我抱了书,惴惴不安地登记,登记完了便如蒙大赦,一溜烟跑了。回家一本本看去,兴奋不已。
那时我有个很要好的小书友,比我大一点,他叫黄彪,现在老家天台工作,至今依然酷愛读书,他的读书量以及读书速度,我到现在都佩服得五体投地。记得12岁我读初一那年,有一回,我借给他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他居然2小时读完,我问其中任何情节,他都能完整复述!他那会儿戴的眼镜度数就叫人害怕,略带一点黄褐色的眼镜片后面,他的聪慧、善良,无论何时想起来我都很温馨。他喜欢编故事,讲给我和其他小伙伴听,实际上写下来就是小说。我和他是当时中国最早一批读金庸武侠小说的人,他从各种渠道弄到武侠小说,看了就传给我看。可是,黄彪太热愛读书了,才没考上大学,这是中国特色!他是我见过的人里最纯粹的读书人。虽然多年不见,但他是我所知道的人里,最具陶渊明风格的人。上次电话里,我妈还说,黄彪特别想见我,希望我回家跟他联系,我当然是要见他的,很想念他,这个世界像他这样纯粹的读书人已是稀世珍宝,我哪能不见,更何况是我发小!
去书店是一乐事,屁颠儿跟着老爸逛书店,还不好意思,因为书店的人都认得我老爸,也就认得我,所以腼腆的小孩子总是要躲到大人身后去,怯怯地或盯着或张望,那些想看的书。不过,那时候虽然没钱买书,独自一人去书店看书倒很受照顾,书店的营业员阿姨很喜欢愛读书的小孩,现在想起来,那些善良的阿姨们也都开始老了,时间过得可真快。
真正的买书,是从大学开始的。
我是1988年上的大学,在上海,读的是华政经济法系,那是大学不收学费的最后一届。那时候,一个月的生活费一般50元好像就够了。第一年,家里寄给我是一个月60元,后来提到80元,鉴于我愛买书。到了第二年,家里给我一个月寄100元,在同学们中间基本上算是比较富裕的。伙食费一般60元就得可以了,再有几个钱零花,买纸买日常用品,都花不了多少钱。按理说,我应该过得比较滋润的。可是,就因为买书这习惯,导致了经常寅吃卯粮。记得有一回刚收到家里100元的汇款单,到邮局,取了钱,直奔当时正在举行的文汇书市,花了80元,背着一堆书,乐滋滋地回宿舍。接着,馒头和咸菜伴随了将近一个月。当代最杰出的影评家之一毛尖女士曾有名言,说她们大学期间是上半个月过物质生活,下半个月过精神生活,这话真绝!就是我那时候生活的写照。我的对铺是江西人章晖,是我那时候最聊得来的书友,我们俩经常一起逛书店,他承认我对书的鉴赏力,但在买书方面,他比我理性一万倍,从来不会因为愛上某本书就非买不可。
大学毕业时,教材差不多都烧掉了。自己买的书,当然是几大箱子全运回家,至于书的种类,那是五花八门,啥都有,除了"很黄很暴力"的没有。毕业后去了老家临县的临海市一市级建设银行工作,当时的月薪最初只有180元,一部分也买书买掉了,那时候的积蓄就还是书——如果不是钱也算积蓄的话。
在临海市呆了一年,那个美丽悠闲的城市,我至今还很怀念。那一年,生活无比快乐,事业无比渺茫,前途无比清晰——我可以看到自己60岁也是那样过的,这令我恐惧,于是辞职走掉了,虽然有我至今依然经常联系来往的密友。去了上海作考研状,复习了两个月,差点考上。成绩合格,但为了一个拟录取考生的户口不能进上海而多管闲事,与学校户籍管理部门据理力争,他们很恼火,把我给刷掉了,他们说:"这家伙还没入学,就这么张狂,这种人不能要!"我倒也不伤心,觉得考这学校的研究生这么容易,也没啥劲。于是回家,再北上打算考北大。在上海呆了一年,隔三岔五地去书店,那时候去的最多的是法学书局,在长寿路上。买了一百多本书,其中不少是那时候还没有版权,盗印的台湾法学著作,走的时候,也都留在了上海,好在那时候迷恋法学,买的都是法学书,留在那儿也不可惜。
1995年到北京以后,住在北大边上,算是蹲点复习。当时,对北京和北大最主要的感受,一是万圣书园的书,二是北大的人,三是北大的一塔湖——"图"是进不去的,这样的感受实际上到现在也没变。
在北大复习考研期间,也只是作考研状,实际上是个北大混,打点零工,挣点小钱,对付生活,买几本书,交几个朋友,喝点小酒。可是,万圣的好书实在太多,这令我很矛盾,那么多好书,都想读,都想买,可是呢,没钱。万圣老板刘苏里先生,我一到北京就认识了他,第一次见面就相谈甚欢,聊了好几个小时,他的思想对我是醍醐灌顶。那时候,他的书店就在城府街,我几乎每天都会转悠到他那儿去,与现在比,虽然书买得不多,但也不少。即使怕多买书而故意不带钱逛书店,看到好书,还是会回家拿钱,不管有没有饭吃,咬咬牙,先把这本书买来过瘾再说。
在万圣认识了不少跟我差不多的书虫子,比如现在社科院的谢鸿飞、现在深圳大学的孔庆平……,不过,论对书的痴迷程度,可能我是"中毒"最深的。对书,他们大约是烟瘾比较大,我呢已是吸毒的程度。他们要是没钱买书,一般不会朝思暮想。我不行,一本书想买而没钱,就会茶饭不思,思前想后,踌躇再三,最后毅然去书店,购之而后快,少吃点饭可以,少了那本想要的书就不行。想起大书法家米芾,痴迷书画,有回几个朋友一起泛舟游玩。有个不了解他秉性的人,在他面前炫耀一幅名画,米芾见之,大喜,继而大悲,米芾卷了那幅画,仰天悲叹:"如此绝品,却非我所有,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欲投河自尽,友人急劝制止,那朋友只好把画送给米芾。我自然不会为了一本书自杀,不过米芾这痴心,我倒理会得。
那时候,真是穷极开心,因为书结识了很多朋友;因为迷恋着书,疏于挣钱,穷得叮当,倒也快乐。
再后来,上了北大研究生,再后来出了北大法学院;再后来,进了中评网工作;再后来,到另外的地方兼职;再后来,到了大学教书。收入丰厚了,买书更是不知节制,于是乎,书斋也就变成了书灾。
我对书的品相,从小就挑剔,几乎是无微不至地挑剔。所以,我从来不上网买书,想象着那些营业员的手随意拿书的景象,我就难受。逛书店本身就是乐趣,邮购会剥夺我的这一享受,所以坚决拒绝之。在书店里挑书,一本本翻检过去,拿走品相最没有瑕疵、或者瑕疵最微不足道的那本,这种感觉真是好!
小时候上学,我的课本都是簇簇新的,许多孩子的教材,几个星期下来,便扒皮吃肉去底,我很惊讶,觉得他们怎么会把书弄成那个样子的。书买得不多的时候,即使在大学期间,我买来的书也都有包书封的习惯,而且我包书封的水平也是一流的。我读过的书,基本上都是崭新的,像没动过的新书一样,有些书读了好几遍都是崭新的。直到前几年,我才万般无奈地开始在书上划道道、写字——开头还拿着尺子画,现在当然随便多了,因为太多了,看过的不可能都记得,只能靠划道道,回头翻起来方便一点。
我自己也知道,长期以来,我早染上这"书籍拜物教"的毛病,对书的珍惜程度到了可笑的地步,要改还真不容易。
清末有个读书人在自己的书柜上贴一幅字,上写:"老婆不借书不借",这当然很不尊重他太太,不尊重女性,但此公对书的痴迷倒是得以一见。亦曾有人开玩笑说我结了婚的话,妻子只是小妾,书才是我大房,不过,男人都是疼小的,我将来的妻子倒该为此高兴。说回到原话,我也不借书给人——不想让别人翻我的书,也不从别人那儿借书——因为那不是我的。有些人翻书,喜欢手沾唾沫,揪着书页翻过去,有些人喜欢折页,还有的人翻书的时候稀里哗啦地响,若在我的书上这样动手术,我会提心吊胆、心疼得要命,所以,我家的书柜没有门把手,就是不想让客人开书柜太方便——不容易开,他们也就不会去随便翻书了。不过,现在我随和得多了,客人要是翻书,我也不那么受不了。
我不借书给人,但喜欢送书给人,当然得送当其人。记得《顾准文集》刚出版的时候,我就买了10本,两天之内,就送光了。茨威格那本《异端的权利》,1986年的版本,集思想、文采、优译之大成,虽便宜却不好买,所以这十几年来,我只要见到有卖的——无论地摊、书店,必全部囊括之,有几本要几本,先后买过不下30本,统统用来送人,现在也送光了。
我的书友里,好多都有送书的雅好。相互之间送得最多的是张辉(北大中文系教授),准确说是他送我的更多,他今年从美国回来,带给我一本《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他说当时在哈佛附近一家旧书店里见到两本,就都买了,他自己一本,给我一本。刚前几天,他在逛万圣的时候,还问我有没有某书,我说没有,他便买了,等着下回见面送我。以前跟仝宗景(法大)住得近的时候,他也送过我不少书。五六年前,谢鸿飞曾经专门复印了《法律与宗教》送给我,他送我的其他书就盘点不过来了。李柏光曾经复印了台湾版伯林的《自由四论》送我;更有一位朋友(多年不见,虽然不知道他现状,但我想那么善良的他,一定很幸福的),送我一套《王维集校注》,扉页上写着"我喜欢读书人",令我感动良久,……朋友们知道我这书痴本性,从他们那里受惠多多,不及细数。
我送给我爸的礼物,大多也是书。前年他过生日,我提前半个月给他寄去一套《人间喜剧》,老爷子是巴尔扎克迷,不用说有多高兴。去年给他的是17卷的人文版《托尔斯泰文集》,他自然还是高兴。今晚跟老爷子通电话,又说起买书的事。
我说:"您不必太精打细算,想买的书,买就是了,这点书钱我还是出得起的,您这一生也没别的嗜好,买书这点愛好总得满足。"
老爷子说:"你买了房子,不宽裕,现在给的就够买的了。多了也看不过来。"
我说:"有些书不是看不看的问题,而是买不买的问题,看到好书,就想买,拿在手上那感觉,就够理由买下。有些书,我买了两月还没拆封,是看不过来,可当时就想买,有什么办法!"
听了这话,老爷子大为感动,只有书虫才能理解书虫的感觉。尤为幸福的是,我们家里有位不是书虫,却纵容书虫的我妈。无论老的我爸,还是少的我,她从来都是默默地全力支持我们买书,在最困难的时候,精打细算,尽量满足我们对书的无尽"贪欲"。
说来说去,我家这两个书虫子,都是我妈给宠出来的,她也一直为家里的这两个书虫子自豪。就凭这,我爸够幸福,我更不必说。前几天妈妈过生日,这篇拉拉杂杂的小文,也权当是送给她的生日礼物。虽说晚了点,妈妈不会介意的,我想。
2008年1月28日於追遠堂
版权声明:未经作者授权,除了研究性引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
Things you can do from here:
- Subscribe to 追遠堂 using Google Reader
- Get started using Google Reader to easily keep up with all your favorite sites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更多选项,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该论坛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