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7日星期六

[G4G] 美国之音中文网 薄熙来,死还是不死,是个问题

薄熙来,死还是不死,是个问题


电视摄影记者拍摄济南市中级法院,薄熙来案件将由这个法院审理
电视摄影记者拍摄济南市中级法院,薄熙来案件将由这个法院审理

薄熙来,死还是不死,是个问题

海涛

07.27.2013

华盛顿 — 中国当局宣布,以贪污受贿滥权罪在山东济南对前政治局委员薄熙来提起公诉。新华社25日消息称:济南检察院起诉书说,前重庆市委书记、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受 贿“数额特别巨大”,贪污“数额巨大”,滥用职权,使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当追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薄熙来彻底“栽了”*
 
这位从大连起家,并进京当过商务部长的前重庆一把手,至此算是彻底“栽了”。如果不出“王立军事件”这个意外,本来这位主政重庆唱红打黑红极一时的中国政治明星,去年十八大上笃定可以“入常”。
 
薄熙来打黑主要助手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去年2月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馆,酿成轰动一时的国际事件。3月北京开人大政协两会,时任总理温家宝点名批判了“重庆模式”。4月中南海撤销薄熙来职务,派其政治局同僚张德江南下重庆替代薄熙来,重庆乃至全国官场震动。
 
薄熙来销声匿迹数月,9月底,中南海宣布将薄熙来“双开”(党籍公职),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7月24日,新华社公布消息:薄熙来在济南被公诉。只有两段的简短报道,没有提到何时将开庭审判,也没有提到是否公开审判。
 
全世界都屏住呼吸,看中南海如何“发落”在中共高层有着广泛人脉关系的“太子党”、“八老”之一薄一波的“好儿子”薄熙来。
 
*多维:薄熙来必须死*
 
很多人盼其死。海外多维网25日发文说:“薄熙来必须死刘志军也必须死”。该文说:“不论从司法的角度,还是政治层面的需要,对于薄熙来的处理,都必须从重,不处以极刑难堵悠悠众口。”

文章说,(原铁道部长)刘 志军受贿6900万,374套房产,滥用职权8个多亿,原本他不被判处死刑,对贪官们来说是个很坏的示范效应,对中国人民的反腐信心也是个极大打击,对中共正致力于打击贪腐扭转形象的努力来说,也是个极大讽刺。

这篇“报道”说,乱世用重典,在今天中国官民矛盾激化,民众对官员腐败现状深恶痛绝的现状之下,虽然习近平和王岐山等中共新一代领导层认识到需要打击贪腐来赢得民心,保证中共执政基础,喊出“整风”、“治贪”的口号,但是如果不给这些罪大恶极的贪官以应有的惩罚,将难以树立新一届中央的权威,也会让民众对中共再一次失望。
按照鲁迅的说法,一般中国民众对刑场杀头抱有极大观看热情。

*判无期,薄熙来将永无出头之日*

海外媒体多能冷静客观看薄熙来案。一般认为,薄熙来这次将重判,刑期二十年至无期。也有媒体认为,从获刑下狱的前政治局委员北京市长陈希同、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判刑情况来看,薄熙来将获刑15至20年。

*效陈良宇陈希同,刑期低于20年*

新华社1998年7月31日发出电讯:陈希同因贪污和玩忽职守两罪并罚,判刑16年。值得注意的是,新华社的电讯也曾提到陈希同修建两处豪华别墅,并在此吃住享乐,大肆挥霍国家财产,“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陈良宇案。新华
社2008年4月11日宣布,天津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三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

*网友:习近平不会让薄熙来死*

有网友在未名社区论坛发表言论说,薄熙来不会被处死。这位叫camelina的网友说:“对比一下书记和志军的起诉内容,貌似书记的罪行并不比志军严重。 说书记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说志军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多了‘特别’两个字。”

这位网友说:刘志军从被公诉到宣判一共约两个月。谷开来、王立军都是一个月解决。“估计书记案子也会在两个月之内结了。”

该网友说:“另外,根据我共一贯的套路,薄的刑期应该已经在内部酝酿好了。酝酿过程中习总肯定很纠结,杀了书记,从此习、薄两家结下世仇,判的轻了就会被别人说成是软蛋。”

他说,还是古训说的好:故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前鉴不远,覆车继轨。“政治的水太难趟,书记太锋芒毕露,没有学会明哲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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