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日星期三

[G4G] BBC大家谈中国:“资源费”是把黑砖厂作为“资源”收费

大家谈中国:“资源费”是把黑砖厂作为“资源”收费

更新时间 2011年11月2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1:03

国土部门

国土部门每年收取资源管理费。

陕西武功县数十家没有取得国土部门手续的砖厂被县国土局收取了2000元的资源管理费,而国土部门为收费给部分砖厂出具了白条,此事经曝光后国土资源局才开具正式票据。对收费一事,武功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称收费是为了促使砖厂办合法手续。(11月2日《 西安晚报》)

面对没有合法土地手续的黑砖厂,按我们的理解,应该勒令停止生产,勒令限其整改,如果不服从,就坚决予 以取缔,可在武功县国土局看来,黑砖厂却是“聚宝盆”,据悉,县国土局向这些未取得土地手续的企业每年都要收取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的矿产资源费。武功有 80余家砖厂,其中大多没有合法的土地手续。年复一年地收费,这么多年不知收了多少钱,还可收取多少年?

明知道是黑砖厂,却要对其收费,且是每年都收。诚然有历史遗留问题,但声称收 费是为了促使砖厂办合法手续,这显然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这笔“资源费”无非是“保护费”,人家交了钱就万事大吉了,哪里还会去办合法的手续?当然,对于 国土局来说,这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只要出具一张白条即可收费,这与天上掉下馅饼没有什么区别;这更是一笔没有风险的收入。如果黑砖厂出现事故,他们可以理 直气壮地说,他们没有合法手续,与自己的监管失责无关。如意算盘打得如此精通,对于国土局来说,是相当不错的,可在老百姓面前,早就丢尽了政府的脸面,早 就没有了形象可言。

我不太清楚什么叫“资源费”,但武功县国土局显然对“资源费”有了新的贡献,他们把“资源费”解释为, 把黑砖厂作为“资源”收费。其实,把执法对象作为自己的收费“资源”,这种现象还少吗?“交600元钱罚款可以保一个月内不再被罚款,交1800元则可保 一个季度。”近日,江西省乐平市多名司机反映,只要交了一定数额的罚款,即使车辆超载,也可以在相应期限内不被罚款。类似怪事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也存在, 而且长达数年之久。超载罚款“包月包季”,不也是让其交“资源费”吗? 2009年终岁尾,河北滦南县工商局各分局及科室,再次完成了局里下达的罚款等各种收费任务。随后,由该县工商局副局长带队分成两个批次,以考察名义公费 飞赴云南等地观光旅游。全部费用大约十几万元。这是典型的“执法经济”之下的“资源费”。

正当的“资源费”该收,可我们最怕的是,你我都成为执法部门的“资源”,他们动不动就收取名目繁多的“资源费”,我们又如何受得了?

大家谈中国》的文章不代表BBC的立场和观点

欢迎大家投稿,请把文章发送到:按键 tougao@bbc.co.uk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有更多问题,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此网上论坛。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