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4日星期日

[G4G] 这样的公司为何还能在中国屹立不倒?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曾表示,在现代社会里,保护一个死去的人,是在保护我们活着的人,保护我们的道德感情、伦理观念和公序良俗不受伤害。

说得没错,再补充一句:在现代社会里,活着的人真正拥有了天赋的人权和尊严,死去的人才可能得到保护,中国人才能不被做成在世界巡展的屈辱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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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吴越的BLOG by 括苍山人 on 10/21/10

这样的公司为何还能在中国屹立不倒?
 
                                                     作者�邢天行
 

                                         中国“人体干尸”标本展现场
 
 
    中国有一家外资公司,商品独一无二震惊世界。但是,这家公司在中国国内极其低调,对外不悬挂厂牌,几乎没有媒体正面报导它的业绩,更没有哪位官员被披露支持这家公司。这家公司的商品在全球巡回展示,引起一片哗然,平均每天至少一人在看展示时晕倒;很多华人表示对其展示的商品感到“屈辱”。这家公司的商品绝对涉嫌违法、对抗人类道德,但是即使有媒体早就披露一二,即使网上有照片流传,却从没有司法部门出面解释。

    这家公司就是全球规模最大的人体标本加工厂——哈根斯生物塑化(大连)公司。对很多人而言,这已经不是新闻,网络上早就在流传着尸体展示的照片。

    只要是中国人,有人的良知在,一定不会只在刺激中观赏图片,而会去追问:谁会愿意在死后被任意加工成展示的商品?尸体背后有哪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讳莫如深的尸体来源

    只要搜索“尸体加工”四个字,就能看到相关报导。据互动百科介绍:“这个工厂号称处理全世界各地的人类尸体标本,并以“人体世界”为题巡展,所有展品无一例外的都是人的尸体为原材料制成,这些人体或者被从中锯开,或者被分层剥离,切片、剥皮,或者被摆成各种各样离奇的姿态,暴露站筋、内脏、胎儿、生殖器等等,全部尸体给人的感觉甚是震撼。“所有的尸体展品均来自中国的这个加工厂。”

    11年前的1999年,冯哈根斯生物塑化(大连)有限公司被批准在大连建厂。董事长哈根斯是德国公民,他介绍,所有人体标本都用于商业性展出,而不作为教学用品向医学院校提供。

    哈根斯公司曾强调,中国尸体来源充足,用于制作塑化标本的化学原料及设备费用低于国外2-3倍,这正是哈根斯将生产基地设在中国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哈根斯又声称,他的所有尸源全部进口。而海外华人质疑,从展出的人体面孔看,都是中国人面孔,没有其他人种。

    哈根斯公司在海外“人体世界”巡展中,据主办方介绍,这些人体标本由中国大连医科大学提供,收集自无人认领的尸体。但是他们无法提供尸体合法来源的证明。

    同样的尸体,后来中文网站转载称,这些展览的尸体均来自于自愿性质的奉献!

    与哈根斯公司自相矛盾的解释不同,向日本出口人体标本展示的南京苏艺生物保存实验工厂,则称来自南京的遗体捐献者。

    遗体捐献如果是本人愿意用来制作标本做商品展示,为什么至今没有一份公开的证明文书?而无人认领的尸体,哪一个部门有权收集出卖?谁许可他们那样做?

    按照中国法律,对尸体入境有着严格的控制。尸体是否如哈根斯所说,全部来自进口?且不论其他国家是否允许尸体买卖或走私,中国可以因为不是本国人尸体而允许进口。中国至今没有一个出入境审批部门或者口岸承认对此负责。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表示,从事人体物质进出口贸易的大连哈根斯公司,以及南京苏艺生物保存实验工厂从未按规定到他们那里办理过任何相关出入境手续。

    如果上述是事实,那么这些公司为何能在中国海关和进出口检疫部门如履平地,它们又是依据哪一条规则办理通关和检疫手续的?如果他们拿不出合法的手续,仅凭他们的干尸能自由出入中国这一点,公安机关难道不应该立案查处地下走私通路吗?而且尸体、器官的加工与走私,不仅让人联想到中国的失踪人口,有这样一个以尸体和器官牟利的工厂,杀人害命都可以有销赃的地方,对任何一个势单力孤的弱者而言,这种工厂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极其恐惧的威胁。公安机关可以袖手旁观吗?

 


哈根斯的展品中一位年轻的中国母亲和她的8个月婴儿的干尸
 

    哈根斯的展品中,竟然包括一位年轻的中国母亲和她的8个月婴儿的干尸。这具尸体可能是被捐献的吗?或者有谁看到了,而不找寻死者的家属,竟私自收藏卖钱了?或者哪个司法部门公然违法将孕妇判处死刑?处死后还不准家属收尸,私自倒卖?无论哪一种情况,在哪个国家,这种行为是法律、道德和良知所允许的呢?卖者和买者哪个能说他不是邪恶的?而允许这种邪恶存在,无视生命生前和死后尊严的国家,实在不多。难怪哈根斯说他对社会主义中国充满感情。因为在德国甚至在整个欧洲,都被严格禁止不能开张的人类遗体加工厂,在中国顺利得到审批成立并安然运营至今。

 

哈根斯公司为何屹立中国不倒

    专家指出,制作尸体标本是绝对禁止商业化运作的,不允许以商业目的、盈利目的制作人体标本,如果超过这个基本原则都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除了医学科研院用于研究被授权外,任何加工尸体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非法的利用尸体的行为。2006年8月,在国际质疑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声浪压力下,公安部等9部联合出台《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进行尸体买卖,严禁利用尸体进行商业活动”。其中尸体是指人去世后的遗体及其标本(含人体器官组织、人体骨骼及其标本)。然而2007年至今,哈根斯照样生意兴隆。器官买卖也未见停止。

    哈根斯生物(大连)公司能生根开花,藐视法律和道德,波澜不惊,当然是得到了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不经过大连市政府和党委的批准,谁能建立这样的公司?之所以能被批准,公司给执政者钱少了恐怕不行。

    早在2003年11月《了望东方周刊》关于中国尸体工厂的深度报导,“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重视并进行了批示,责成国家质检总局成立调查组前往大连调查尸体工厂招商引资及产品进出口情况,全面规范人类遗传物资的进出境。”然而,所谓调查没有了下文。了解中国国情的人,由此可知哈根斯头上有一顶巨大的保护伞。

    哈根斯公司1999年在大连成立,当时大连市市长是薄熙来,同时兼任大连市委书记,党政一把抓,可谓大权在握。他不点头不可能。2003年薄任辽宁省省长;2004年任商务部部长。2007年成为中共政治局委员;同年接任中共重庆市委书记。他老爹薄一波是中共元老级人物,关系盘根错节。虽然2007年,薄一波已经死了,但是老底子还在,薄熙来自己也形成了一个深厚的关系网,看看重庆打黑案就知道,多少律师质疑上书,薄熙来仍就可以辣手操盘。哈根斯当年选对了合作者,有中共整个的利益集团做后盾,小小记者、草民呼声以及海外舆论算什么?

    今年3月,北京法院终审"买卖人头骨第一案",美籍华裔博士丁海因被认定在华收购人类头骨向境外销售,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这个案件本身,说明买卖人体器官属于犯罪行为,中国如果要惩治,绝非难事。丁海买卖人头骨跟哈根斯买卖人体加工,性质没有两样,不同的是,丁海的案子是美国联邦调查局请中国公安部协助调查的。并且,丁海独立作业,没有与中共高官联手,没能做大成为增长当地JDP的合资项目,他被公安部“依法办案”是必然的。

 

中国形象的国家名片

    遗体成为被工厂以流水线加工的产品,并被赤裸裸进行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除了可以在中国合法地倒卖、加工尸体,世界其他国家有吗?中国已经成为人体标本的最大输出国。尸体和器官的黑市市场在中国的存在已经昭然若揭。政府合法保护下的非法尸体加工厂,把中国人的筋骨做成各式干尸供人观赏,恰似中国的国家名片。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漠视生命尊严,践踏人权,司法体系被中共当权者的利益左右,法律成为欺世的噱头。活着的草民权利和尊严尚且得不到保护,何况死后?在利益的驱动下,活着和死去的都是那些执政官员眼中牟利的工具和商品。

    尸体的来源为什么总是冠冕堂皇地被掩盖过去?为什么不敢公开?同样情况,移植器官的来源至今中共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以及合法的证明。这从另一面说明,中共与其背后的黑暗内幕有直接关系,连谎言都无法编圆了,只有摆出一副装聋作哑的无赖相!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曾表示,在现代社会里,保护一个死去的人,是在保护我们活着的人,保护我们的道德感情、伦理观念和公序良俗不受伤害。

    说得没错,再补充一句:在现代社会里,活着的人真正拥有了天赋的人权和尊严,死去的人才可能得到保护,中国人才能不被做成在世界巡展的屈辱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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