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2日星期四

[G4G] 那五(串串骚):用裸奔表达抗议

本文节选自南都周刊368期,敬请查阅更多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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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author unknown) on 11/12/09

  浙江工商大学有位男生,为抗议学校每晚11时的断电断网政策,在杭州学府街最繁华地段裸奔,大概跑了个十来分钟,场面轰动,吸引数百人围观。裸奔男生说,他想唤起沉默中的学生去思考,去表达。虽然事后这位男生出来"郑重道歉",但我还是认为他很勇敢,裸奔需要勇气,抗议校方更需要勇气。

  在我们这里,人大概可以分为两种:管人的,被管的。管人的通常很强大,被管的普遍很弱势,被管的用裸奔来抗议管人的,不失为一种比较经济实惠的办法,像孙中界那样自砍手指,固然也能轰动一时,但代价无疑太大了,衣服脱了能穿回来,手指剁了可再长不出来。无独有偶,前段时间,北京某高校美术学院一名在读大二女生,因为被政治老师性骚扰,也跑到大望路裸奔抗议,还打电话叫来记者,请记者将那个政治老师曝光在世人面前。在这位女生的裸体面前,某些衣冠楚楚的人士大概只配称为衣冠禽兽吧。

  不过,如果碰上了不服气的事情,都要用出来裸奔一下才能引起关注,那只能说明那些比较文雅的表达渠道不大管用了。最近有网帖披露江苏无锡某派出所的领导虚报联防队员名册,冒领工资,一名民警被认为是网帖事件幕后指使人,遭到停职,最终被无锡市公安局辞退。上网发帖,总比上街裸奔文雅得多吧,但这个方式看来也未必有用,管人的不去调查举报的内容,倒先处理举报人。难道要举报人也出来裸奔一番?

  但出来裸奔的话估计被处理得更快,所以还是遮遮掩掩地举报比较安全些。最近,媒体做了一份关于网络举报的调查,结果显示,50.43%的网友表示可以接受实名举报,还有差不多比例的网友(49.57%)表示"不会实名举报"。为什么不敢实名?30.43%的受访者担心被"打击报复"。

  我个人非常支持人应该"有了不爽你就喊",而且是堂堂正正地喊。海口有个男子被他人冒名办理信用卡并透支3万多元,这一不良记录致使他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被拒。怎么办?他干脆向海南交行提出高达300万元的索赔。这当然比裸奔抗议强多了,但显然,并不是每件事都可以这么诉之公堂。只要强大一方长着耳朵却故意装聋作哑,弱势一方虽长着嘴巴却说话无人听,各种稀奇古怪的抗议方式就会不断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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