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9日星期一

[G4G] Re: 成品油年内第5次涨价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比涨价更可怕的是机制的不透明

  国家发改委对成品油价进行了今年内的第八次调整,油价涨了多少已不再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大家现在关心的是,什么时候发改委才能真正按照"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规定,将油价调整市场化,而不仅仅是将中国油价披上一层"国际马甲"?

  根据今年5月8日发改委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两点核心内容:第一,将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条件界定为: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5%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第二,在利润的区间划分上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而今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已经历了8次调整,其中5次上调,3次下调。可从最近几次油价调整的时间来看,发改委却并未遵守"4%、22日"这两个硬杠杠。

  这样的调价显然失去了公信力,模糊了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有效性,会让消费者觉得发改委调价十分随意,权力依然大于市场。这样油价不论涨跌,市场上都弥漫着一股焦虑情绪,全民都陷入了一种竞猜游戏。

  另外,该《办法》在一些关键的细节上仍然采取了回避的做法:

  例如《办法》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百分之四时,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但调整的幅度怎么把握,在目前成品油价格和很多国家的价格严重背离和尚未接轨的情况下,调价幅度的确定极为关键;

  第二,《办法》规定定价以国际原油价格为基础来确定,国际原油价格有很多种,究竟是以那几种国际原油价格为参照,这个也很关键;

  第三、成品油的合理利润究竟是多少,《办法》没有透露,这显然是评价成品油价格组成是否合理的关键中的关键。

  至于为什么缺少这些关键的细节,发改委的解释是为了防止出现石油投机,定价公式不能完全透明。

  经济学家马光远对此表示,发改委调价的机制是不透明的,没有一个明确的公式呈现给公众。发改委的这种行为并不是防止国际投机贩子投机的,而是在防老百姓。一个很透明的机制是不怕投机的。我们这种调价机制,还不如让油价完全市场化。伪装的市场化机制对于老白姓的损伤比真正市场化的油价变动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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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9 参考消息 <go2group@gmail.com>
11月10日零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480元,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36元和0.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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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南方周末-热点新闻 by infzm on 11/10/09

11月10日零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480元,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36元和0.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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