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7日星期二

[G4G] 叶檀:中国为何不用法律反击贸易保护主义指责?

斥责外企忘恩负义、得陇忘蜀,指斥境外媒体对中国包藏祸心无济于事,关键是要以规则分清贸易保护主义与保护本国企业的界限。以对内对外一视同仁的公平法律环境,塑造废除贸易保护主义和投机主义的堂皇形象。

注:先要有尊重法律的意识,对待国际纠纷才能游刃有余。(缺乏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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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叶檀 by 叶檀 on 7/7/09

中国为何不用法律反击贸易保护主义指责?

2009-6-23 凤凰周刊

    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中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是先害己再害人,中国不想陷入贸易保护主义陷阱,但某些不得体的做法却有自己挖坑自己跳的嫌疑。

    国际社会对中国贸易保护主义的指责方兴未艾。5月末,全球领先的风力涡轮发电机制造商维斯塔斯、苏斯兰和通用电气,参与中国逾50亿欧元的25台风力涡轮发电机订单竞争,结果在第一轮竞标结束后都遭淘汰。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发表评论称:"中国政府似乎有意将外国供应商排除在其4万亿元人民币财政刺激方案下的合同之外。"

    6月15日,《中国经济周刊》刊出《九部委联合发文:4万亿刺激方案优先买国货》披露,5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6月4日,九部委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

    九部委的红头文件,让中国政府采购国货优先的法律规则,沾染上了强烈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是谓授人以柄。

    欧盟执委会发言人表示,欧盟正在研究中国的规定是否违反了WTO规则。世界银行周四表示,中国的4万亿元人民币刺激经济措施中有优先买国货条款,违反了保护主义的政策。世行驻华代表处的首席经济学家韩伟森对这样的条款感到惊讶,他说,中国作为一个大出口国,在采购上设置限制,只会得不偿失。

    中方的辩解摆脱了意识形态的争论,看上去言之有据,实则掩盖了问题的本质。

    国家发改委强调,政府采取措施不是贸易保护,而是消除对内歧视,"目前在装备制造业招标采购活动中,通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歧视性条件违法限制国产设备使用的做法比较突出,在一些领域还相当严重,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反应强烈。"这些做法明显违反相关法规,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制止。毫无疑问,在招标中存在对内歧视的现象。发改委官员甚至举出装备制造业等具体行业,以证明对内歧视的存在。但发改委没有强调此举符合国际惯例,符合中国已有的法律。

    6月18日发交部发言人秦刚回答现场提问时表现得更得体。他表示,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颁布这样一个文件是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符合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也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中国政府采取一揽子扩大内需、刺激经济的措施之前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就已经颁布实施了。

    外交部以中国法律来应对贸易保护主义指责非常明智,但这个明智的应对来得太晚。事实上,没有一个国家会否认尊重法律的重要性,既然中国政府有《采购法》,所需要做的就是由司法部门对不守法的行为作出裁决,而不是由九部委共同发令,以行政命令压制行政歧视,"以毒攻毒"的做法,让国际社会以为中国此举不是法律的产物,而是行政系统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

    外企对中国在4万亿投资中优先采购本国商品属于贸易保护主义的指责,离商务部长陈德铭率企业代表与政府官员在欧洲采购了130亿美元的之后不久,此后接近破产的东方航空公司还宣布大量采购空客飞机。但这种做法并未消泯国际社会的指责,一来强硬的行政命令抵消了尊重法律的诠释,二来得到得到中国订单的欧洲医药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对中国大唱赞歌,无法堵住没有得到订单的机械制造企业的嘴。制度的公平与守法的意识与行为比撒糖果式的订单,更具说服力。

    要强调的是,彻底消除政府与企业采购行为中的对内歧视行为,必须消除对内歧视的土壤。

    首先在产品质量上要得到保障。应该承认,由于在装备制造等领域,国产产品质量与国际大公司产品相比存在差距,某些"对内歧视"基于产品质量的信用。因此,发改委在禁止对内歧视的同时,有必要建立产品质量信用担保机制,或者对劣质产品生产商实施严厉的赔偿机制,以防止某些有关系的不良企业将"山寨产品"卖出天价。质量与价格存在对比关系,国内产品价格优势与质量过关相结合,才能获得有信用有良心的招标者的青睐。

    其次,对政府采购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某些大型项目采购者以为4万亿在手,气壮如牛,利用公款跑遍世界各地考察"产品质量",将积极财政的公帑当作公费旅游与消费的大好时机。对此,政府不仅有必要进行成本考核,对大型项目分步划拨资金实行第三方托管,还要对项目实施市场化操作,将招标等权力分解到各个讲究成本效益考核的企业中去,以避免大规模的行政浪费。

    斥责外企忘恩负义、得陇忘蜀,指斥境外媒体对中国包藏祸心无济于事,关键是要以规则分清贸易保护主义与保护本国企业的界限。以对内对外一视同仁的公平法律环境,塑造废除贸易保护主义和投机主义的堂皇形象。

注:先要有尊重法律的意识,对待国际纠纷才能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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