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4日星期六

[G4G] 刘晓原:老朱面临牢狱之灾,又是“老娘们”惹的祸

7月2日上午,在王大姐、诗人阿尔、小刘随同下,我去了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会见朱承志。

朱承志老先生,原是湖南省人,在云南省生活经商。后来因一场经济纠纷,踏上了漫长上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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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刘晓原 on 7/3/09

     7月2日上午,在王大姐、诗人阿尔、小刘随同下,我去了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会见朱承志。

     朱承志老先生,原是湖南省人,在云南省生活经商。后来因一场经济纠纷,踏上了漫长上访之路。

     5月下旬,美国老娘们佩洛西到了中国。据说,老娘们以前对人权话题很感兴趣,她的到来自然成了一件大事。

    有些老访民也许是心存幻想,获知国新办要举行发布会的消息,就想着要去一睹老娘们的"风彩"。

    老朱说,5月27日上午,有一男性访民给他打电话,告之媒体报道的国新办举行发布会消息。当天下午2时,老朱一个人早早来到了国新办。国新办门外一切平静,没有什么人在此聚集。在大门东侧五十米开外地方,老朱遇上了一个女访民就闲聊了起来。

    等了半个小时,老朱没有耐心就想离开。恰在此时,国新办门前传来了骚动声音,马路对面有一二百人涌向国新办。老朱说,有访民手举写着标语的小旗,散发起了传单(我猜测,应是上访材料),还有人在头上戴着"高帽子"喊冤。

    老朱有一个习惯,不论去哪里都带着相机。见到这样的场面,老朱咋会放过呢?他站在绿化带顶端,拿出相机拍摄起来。

    老朱说,他并不认识这些人,自己也没有参与进去,就一直在外拍摄照片。随即,大批警察过来了,在国新办门前便道上拉起了警戒线。老朱按照警察要求,走到警戒线外继续拍摄。

    老朱留着长长的山羊胡,总喜欢穿着陈旧的对襟衫,以前他为了案件来律所咨询我,也都是这身打扮。也许是老朱与众不同吧,就引起了便衣的警觉。

    老朱说,一个穿黑T恤的人过来了,态度粗暴地要赶自己走。经历过多年的官司,老朱懂得一些法律,一看人家没有穿警服,随口就回敬一句"你干什么?"。穿T恤者就说把你带去派出所,老朱不"知趣"地反驳"去就去"。见老朱不服软,穿T恤者叫来两个警察,把老朱塞进警车带往朝阳门派出所。

     老朱说,在去派出所的路上给我打了电话。哪天下午,我在接待一个当事人。老朱在电话中说"现在随警察去派出所了",我当时心里还感到莫明其妙。老朱给我打电话,其实是心里充满了恐惧。我以为进了派出所无非是做一个笔录,再叫驻京办的人把他谴进回老家就无事了。我在5月30日的《喝茶、删文、关群、拘留,还有什么不可以做?》博文里,还特别地提到过老朱的电话。

    老朱继续说,当天下午3时,被警察带到朝阳门派出所做了笔录。

    只是顶撞了便衣一句就被带进了派出所,倔脾气的老朱竟然还要派出所给一个说法。面对这样一个倔老头,派出所的警察说滞留八个小时就放你走。派出所好进难出,到了第二天老朱也没能出来。为了救出老朱,北京王大姐还亲自去派出所交涉。王大姐不是老朱的亲属,警察也不与她理论。

    老朱称,自己带进派出所后,先后还有六名女访民被带了进来,但他一个也不认识。

    28日晚上,派出所决定对六个女访民行政拘留十天。负责老朱案件的警察说,要滞留他四十八小时才能放出来。可只过了一个小时,对老朱也作出了行政拘留十天决定,并扣押了他的照相机。然后,将老朱押上警车送往位于昌平区的东城区行政拘留所(与看守所相邻)。在路上,押送老朱的警车追上了先行送六个女访民去拘留所的车,他们七人一同进入了行政拘留所。

    6月7日,行政拘留期限届满,老朱以为没有事了。想不到,公安机关将他们七人转为刑事拘留,涉嫌的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老朱说,自己在国新办门前拍摄照片是在警戒线之外,根本没有参与他们的聚众闹事,更没有散发材料等行为,这有国新办大门外的监控录像为证。

   《刑法》第290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如老朱向我所说的属实,他拍摄照片则根本不构成犯罪。退一步说,就算是老朱参与了聚众,如果没有导致当天国新办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也是不构成犯罪。 

    公安机关一开始作出的是行政拘留,似乎说明不认可这是犯罪行为。为何在行政拘留十天后,又认定是犯罪行为了呢?这个案件有这么复杂吗?

    由于案件处在刑事侦察阶段,律师是不能阅卷的,也不知公安机关有何证据了?。

    老朱反复向我强调,国新办门前的监控录像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当时警察也看过里面的录像。他说,人家警告过自己,既使没有犯罪证据,还可以送他去劳教。

    我问他,以前是不是有过违法犯罪行为?老朱说没有。我告诉他,以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受过治安和刑事处罚,既使你这次违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是不能送去劳动教养。

    老朱的案情很简单,可一点也不乐观,我提醒他要有思想准备。

    前不久,老朱女儿给我发来了短信。从信中知道,老朱妻子刚病愈出院,他的案件发回了云南高院有望重审。为了自己的案件,老朱曾经一人在云南省委门口静坐了半个月。

    老朱要我转告他女儿,不要把他在北京被抓的消息告诉她奶奶(老朱的母亲),怕八十多岁的老人承受不了。

    老朱已经六十岁了,为了自己的案件,早已是筋疲力尽。他来到北京后,为了帮助流民小张做手术,还拿出一万多元资助医疗费用。老朱现在虽被关押在看守所,但他仍然在关心着小张治疗问题。

   佩洛西来到中国后,艾未未听了老娘们的"哼唧"惹来了一点麻烦。但老朱连老娘们的影子也没有见着,就为了几张照片还招来了牢狱之灾。如此看来,这都是老娘们惹的祸了。

    据说,老娘们来咱们中国,是为了"气候"之事。访民赶去看热闹,真是太不值得了。

    老朱会否被判刑,只能拭目以待了。

附:朱承志的新浪博客,最后一篇文章定格在5月27日上午。http://blog.sina.com.cn/zlqbz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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