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1日星期六

[G4G] 刘水:昆明卖淫案刑讯逼供细节

(下)
对于3月16日,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的问题,《新民周刊》要求警方公布详细的情节,遭到拒绝。

  昆明市警方表示,个别媒体和网民在公安机关三次通报后仍片面、不客观、甚至某些人为达到个人目的的恶意炒作、混淆视听、误导公众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

  《新民周刊》提议,此案已经成为公共事件,关系到当地警方公信力,是否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地信息公开,保障信息的对称,只有及时回应公众的疑问,才能有效化解这场信任危机。

  对此,警方回应:我们今天不正是在做这样的努力嘛。

  见面会后,一名警员表示,警方也有苦衷,因为案件侦破有其特定的流程,不可能像公众要求的那样逢疑必答。

  "真相一定会公布,大家还需耐心等待。"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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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刘水 on 7/9/09

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当事母女披露
刑讯逼供过程

 

(续上)

 

3月16日晚上发生了什么?

 

  张安芬说,3月16日晚上他们家一共9人,除刘家7人外,还有小女儿的干爹普恩富以及陈艳带回来的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这个男的第一次到刘家,张安芬不认识,也不知道姓什么。陈艳说,她也不知道这个男的姓甚名谁,只知道是一个小混混,面对记者的诧异,陈艳很平淡无奇地说:"这没有什么,我的朋友中有很多我都不知道姓什么。"

  "你不知道人家姓什么,就带回家?"记者问。"不是为什么。我以前不知道人家姓什么,也带回家看电视。"陈艳回答。

  "看电视?!"记者追问。"是啊!有时候朋友要回家,我就习惯请人家到家里来玩,他们来了看会电视就走了,我叫他们来耍并没有什么目的,不是做什么事情。"陈艳解释。

  陈艳曾经在一个饭馆打过工,其间,一个经常来饭馆吃饭的女子和她做起了"姐妹",这名男子就是通过这个"姐妹"认识的,但对于这个"姐妹",陈艳说她只知道姓名,具体做什么工作并不知道,而且由于事发后不慎,她将此人的电话号码弄丢了。事发后,她以及代理律师都曾尝试找到这个"姐妹",通过她找到这名男子为陈艳没有卖淫作证,但苦寻未果。

  3月16日是陈艳与这名男子的第一次见面,陈艳说,当晚,她其实是想邀请那名"姐妹"到家里来玩的,因为男子在,也就一并邀请了,但"姐妹"有事,最终男子一人陪她到家里,然后就坐下,一屋子人看电视。

  张安芬说,以前陈艳就多次带过社会上的朋友到家里看电视,但是男的,这次好像是第二个,"我不可能把她带回来的人撵出去呀。"

  因为是男的,正在烧饭的张安芬多了份心眼,她问对方哪里人,男的回答是四川人,具体四川哪里,男的就不肯说了,至于姓名,张安芬没想起问,因此后来媒体报道所谓陈艳带回来一个徐姓男子,母女俩都觉得很莫名。

  张安芬说,二女儿刘芳芳嫌自己的衣服不好看,平时就喜欢和陈艳换着穿,那天陈艳正好花19元买了一件白色外套,刘芳芳就换上了,说要到外面去买一元钱一串的豆腐吃,"并不是警方说的,因为发现了联防队员,所以陈艳就没能做那事,然后我们再故意让刘芳芳换上了陈艳的衣服,以免陈艳被抓"。

  刘莉莉紧跟着刘芳芳也往外走,张安芬拔步跟上去关外面的大门,这时,陈艳带回的那个男的也起身要走。这样,由前至后,刘芳芳、刘莉莉、男子、张安芬四个人走向大门。

  "刘芳芳刚走出大门,不知道从哪里钻出一个男的,拽着芳芳的头发大喊,快,这个小烂斯卖淫被我抓住了,一下子冲出来七八个男的。"张安芬说,"没有穿警服。"

  刘芳芳在一片"小烂斯"的骂声中被打倒、跪在地上,挨了很多脚,"孩子哭着喊,妈妈,妈妈,我遭不住了。"

  张安芬忙问,"谁烂斯?你们认错人了,我家两个女儿还在念小学,你们看好的人是不是我家两个女儿?"

  对方还在骂,张安芬冲上去抓住对方的袖子,"你们不要打,你们真要认为我女儿卖淫,也要好好说嘛。结果,他们大骂一声,你个臭烂斯,带着女儿一起卖淫。"

  张安芬被拽着头发,踢跪在地,她否认曾经打过联防队员的眼睛一拳,"我哪敢还手。"

  陈艳带回的男的也被打倒在地。四个人就这样跪在地上,此时,普恩富冲出来说你们认错人了,两个孩子还在念书,结果,联防队员一边骂"你还想袭警!"一边冲过来殴打。

  屋内的刘仕华因为身患肺结核,不敢前去营救妻女,"他们就指着刘仕华喊,把那个狗日的拖出来,恰恰三个男的三个女的,在一起卖淫嫖娼的!"张安芬说。

  此时,陈艳与3岁多和2岁多的弟弟妹妹正在里屋帘子后面的床上,弟弟妹妹吓得大哭,家里养的白狗守在帘子处,不断冲着闯进屋里的联防队员吼叫,最终阻止了联防队员进入帘子后面。

  刘家因为平日打工,铲子、弯刀、圆凳等工具就在大门内,张安芬听到有人说把这些东西都带走,"就说他们一家袭警"。

  这个过程足有十几分钟,"他们是关着门打我们的,因此外面没人发现。"张安芬说,打他们的人还拿走了垃圾桶里的卫生纸,说防止说他们卖淫嫖娼没有证据。

  就这样,六个人被铐着拖出巷子,跪在街上继续打。十多分钟后,巡防队员打电话说他们抓了一帮卖淫的,两辆警车随后而至,将他们带至王家桥派出所。

  "这天晚上,我们遭罪遭大了。"张安芬说。

 

 

第一次遭受刑讯逼供

 

  到了王家桥派出所,刘芳芳、刘莉莉被分开审讯,张安芬、刘仕华、普恩富则被关在一起。"他们俩手铐着跪在墙脚,我跪在桌子中间,不许抬头。"当夜11点多,张安芬被拉去做笔录,审讯她的是两名30多岁的男干警,她被喝令继续跪着,还是不许抬头,又是一阵"臭烂斯"的骂声,她矢口否认两个女儿卖淫,并建议审讯警员到学校和王家桥一带去调查。

  "他们一边骂,一边说已经查清楚了你两个女儿卖淫,如果你不承认,你晓得你这两个姑娘这晚上的日子是咋个过法?!"张安芬回忆,她坚持否认,"不管你们让她们怎么过,我坚决不会认。我这两个姑娘还是学生,从来没有挨过哪个男的,从来没有在外过一夜。"

  结果,张安芬挨到一顿打,她形容,对方是用一个装满水的塑料瓶子对着她的头顶捶了七八下。"我被打昏了,根本无法抬头,我说你就算把我打死,我也不会承认。"

  此后,张安芬不再说话,对方继续用水瓶打了几下,然后走了出去,后来另外一个胖胖的民警要求张安芬背对着他跪着。张安芬不从,对方又骂:"臭烂斯,你最好不要抬头看我的脸,你还准备报复我不成?!"

  张安芬回应:"警官,我有那样的能力能报复你?"

  对方喝道:"臭烂斯,你最好莫要跟我说话!"

  此后张安芬就跪在那里任由对方辱骂,两个多小时后,她被带至关押刘仕华的屋子,跪到夜里两三点钟,又有一个民警提审她。这回是在一间办公室,她还是跪在墙角,张安芬反问对方,有什么证据证明她两个女儿卖淫,"你在哪个床上抓到的,抓到哪个男的?"

  就这样她始终没有承认女儿卖淫,笔录做好后,张又被带至刘仕华的那间屋子,一直跪到第二天,也就是3月17日中午的12点。

  11点30分,刘芳芳与刘莉莉被带到张安芬的面前,民警问,两个孩子回家能不能进屋,张安芬说我不知道,门是你们关的。民警又问,如果进不了屋怎么办,张安芬回答,姑娘自己想办法,撬门还是别的方式。

两个女儿走后,张安芬夫妇被带到一间办公室,警员说,我们抓错人了,但是你们俩夫妻不那么好出去了。

  "你们想怎么办?"张安芬问。

  "你们袭警,要交罚款。"警员回答。

  张安芬一听,知道自己可以出去了,"你们说罚多少钱?"

  "哪里有讨价还价的,你们自己谈。"对方回应。

  "警官,我们受你们处置,你们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嘛。"张安芬说。

  警员还是要张安芬自己开价。

  张安芬表示家里没钱,刘仕华又要吃药,我们就出1000元,怎样?

  "不行!如果拿不出钱,就把你们送进看守所,"警员回答,"1000元能做什么,你们打伤了我们的人,不能上班,还丢了多大的脸。"

  张安芬又被吓住了,警官要求刘仕华开价。刘仕华说,我们拿3000元给你们。

  "可以,可以!"警员说。

  张安芬忿忿不平,她说王家桥所有的干警她都认识,打他的人、审她的人她都能认出,但是后来记者试图让她一起去辨认,她说,"我实在是被整怕了,不敢去,检察院让我去认,我是认出来一个,刘仕华还有普恩富认出了两个。"

  价格谈妥后,警员要求20分钟内必须把钱送过来,超过一分钟就要把人送到看守所去。张安芬被扣下,刘仕华去取钱。从王家桥派出所到张安芬家要走半个小时,刘仕华吓昏了头,方向居然走反了,后来被一个熟人送到了银行。

  钱拿到派出所,民警不肯接,让联防队员自己过来取,张安芬曾经看到这名联防队员早上洗脸时脸上没有伤痕,但是现在居然一只眼睛蒙着纱布。

  保安接过钱,说大家都错了,这是一场误会,希望张安芬夫妇理解。张安芬要求打一个收据,被拒绝。

  12点多,夫妇二人回到家中,看到已经回家的刘芳芳、刘莉莉躺在沙发上,喊身上到处都痛,一家人抱头痛哭。

  对于在王家桥派出所挨打的过程,刘芳芳心有余悸,不愿回忆,她说审讯他的民警就一个男的,也是一边骂"小烂斯"一边逼她承认卖淫。

  刘芳芳被打了二十多分钟,扇过耳光,而她跪了一夜后,因被审讯的民警连续踢了多脚,以至一度昏厥,新买的牛仔裤膝盖处也被踢开了一个大口子。刘芳芳始终没有承认自己卖淫,张安芬补充,刘芳芳的手因为被拷得过紧,肿了多日。

  至于刘仕华,"被打得可惨了。他们拿书垫在刘仕华胸前,用警棍使劲捶,腿上也被打得厉害"。陈艳说,爸爸回家后,往伤口上抹药水,她看了,"哇,好惨啊!有青,有红,有肿,没有破。胸口一大块是红红的"。

  至于普恩富,肋骨断裂了两根,不过,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曾解释,很难说普恩富的伤就是在派出所里造成的。

  张安芬说,自从刘家6月份第二次被抓进派出所,普恩富就消失了,再也联系不上,"很奇怪。"

 

申冤,其路漫漫

 

  此后,刘家开始了申冤的艰难历程,张安芬说,太冤枉了,挨了打、罚了钱也就罢了,两个姑娘的名声实在太难听了,才十三四岁,让孩子以后怎么做人。

  刘家挨打的两大两小,接连吃了几天的止痛药,打了几天的消炎针,3月18日,四人与普恩富一起去了昆明市法医院,做全面检查与伤痕鉴定,并且给刘芳芳、刘莉莉做了处女膜检查,以给两个孩子恢复名声。结果,刘芳芳处女膜陈旧性破裂,而刘莉莉处女膜完好,张安芬当时都慌了,"这下子怎么说得清?芳芳说,是我们带她去老挝打工期间,她骑单车,摔倒过"。

  从3月中旬至5月底,刘家一直在昆明市公安系统上访,后来在检察机关介入后,五华区公安分局开始协商与他们私了。协商一共进行过两次,第一次,张安芬提出了16万元的赔偿金,其中两个女儿的名誉损失费一共12万元,夫妻俩的医药费、赔偿金共4万元。

  5月25日,刘家找到了《云南信息报》,张安芬说,找媒体的目的是为了借助媒体的力量,向社会宣示她的两个女儿都是清白的。不多日,五华区公安分局再一次约他们协商,本地某记者便以"表弟"的身份参与了这次协商,

  由于考虑到为普恩富治伤,刘家用去了近3万元医药费,因此刘家将赔偿金提高至20万元。张安芬说,他们从来没有提过30万元的数字,不知道外界怎么传出来的。

  五华区公安分局认为这是一个天文数字,他们只同意赔偿1.7万元,如果刘家不同意,可以去法院起诉。

  第二天,张安芬让刘莉莉冒充刘芳芳重新做了一次处女膜检查,对于这次造假,张安芬说,她的目的只是为了还给刘芳芳一个清白,这样好说服别人,而不是为了索取赔偿。"现在想来,我隐瞒了实情,害了那个记者,听说他现在按要求休假去了。"

  6月2日,《云南信息报》用一整版首次披露了小学女生卖淫案的报道,全国舆论大哗。报道出来后,五华区公安分局领导买了一只西瓜、一串荔枝看望刘家。第二天,云南省检察院介入调查,检察院要求所有鉴定重新再做一遍,张安芬不同意,一方面她知道刘芳芳处女膜鉴定有假,不想再做,另一方面,她还是觉得刘芳芳是处女,因此提出到北京做鉴定,"只要在云南做鉴定,我就不放心。"

  和检察机关吵了一架后,张安芬不服气,第二天,因为没钱了,夫妻俩去刘仕华表哥家借钱,以便赴京。结果,在表哥家,他们被赶来的警察抓进五华区公安分局。

  此前,正一个人在日新村街上散步的陈艳也被普吉派出所警方抓走。从3月16日事件发生至今,陈艳到此时才第一次被扯进这个案子。

  之后刘家7口的经历就如文章前部分所述,令人瞠目结舌、难以置信。刘家的代理律师许律师也觉得很奇怪,怎么几个月后扯出了一个陈艳"卖淫"的问题。

  接下来,经过曲折的审讯过程,便有了"陈艳有过卖淫史,刘仕华夫妇唆使、容留女儿卖淫,并故意误导警方,制造事端"这样的调查结果,案情发生了惊天逆转。

  陈艳说,她自从前几日回家后已经多次被普吉派出所叫去,目的都是为了让她承认自己卖淫,7月4日,她再一次按要求去了普吉派出所,警员告诉她,普恩富表示他不想追究派出所的责任,是刘家抓住不放,因此拿到了警方2.5万元赔偿金。

  "他们让我家不要再闹,说再闹对我家没有好处,我爸就出不来了。"陈艳说,这次她没有被打,警员只是"唬"她,让她不要闹。"他们事先教我爸爸怎么说,内容我不知道,然后,让我爸爸跟我通话,我爸爸跟我说,要我听警方的话,要我去上班,说什么这种机会难得,爸爸还说他在里面很好,吃过药,让我不要担心,然后说挂就挂了,很怪的,别的一句都不说了。警方全部录了下来。"陈艳透露。

  "通完电话后,他们又说是我爸爸跟他们说我卖淫,把钱给了我爸,我爸又把账目记在笔记本上,他们要我承认。我说我家根本没有什么笔记本,也没有什么账,我不承认,他们又说承认了我爸爸这几天就可以出来了,否则,我爸爸出不来了。"

  陈艳回答:"现在我不会说假话了,因为我不想再害我爸爸了,这些事情都不是真的,我没有做过那种事情。"

  "有一个男警察让我好好说,比如,家里有没有这样的笔记本,是藏起来了还是撕掉了,说只要我说了,他就请我吃好吃的,我说,我不吃,他又问我吃过肯德基没有,我说吃过,我不吃。后来我就被放回来了。"

  由于网友"屠夫"将刘家母女所说的部分事实公布在网络上,陈艳说,这次进派出所前,警察还问她"屠夫"有没有给她录音设备,并让一名女警搜了身,且谈话前先将陈艳的手机关了。

  张安芬说:"普吉派出所不断骗我们不要相信记者、律师、网友,说这些人都对我们家没有好处,要我们相信警方。我相信他们?我们家怎么会这样的?!"

  对于警方所说的那位检举刘芳芳"搭讪"、"拉皮条"的嫖客"王某",陈艳说,她从来没有听说过,她们很希望能够与此人当面对质,只是很奇怪警方为何一直不肯让他站出来。

  张安芬很担心刘仕华的安全,一方面肺结核的药送不进去,她还打听到,别的被羁押人员都睡在床上,唯有刘仕华睡在水泥地上,同监室的人犯不许刘说话,以免肺结核传染。

  对于刘仕华以前犯的事,张安芬说她不知道,她承认自己没有离婚,与刘仕华是同居关系,"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和这个事情有啥联系?"

  刘家现在一贫如洗,以前的积蓄,因为治伤、申诉都用光了,在被抓一周期间,家里的电动车也被偷走了。刘家至今不敢开大门,战战兢兢,害怕被打,张安芬出门也是羞于见人,怕被人指指点点。

  而刘芳芳、刘莉莉两姐妹从事发至今一直不肯去上学,因为觉得自己名声不好。姐妹俩现在变得沉默不语,每天帮母亲看守公厕。靠这个公厕,刘家一个月净收入不过300元,张安芬很为将来的生计犯愁,她说存折、户口本包括一些证据都被派出所搜走了。

  王家桥一带,联防队员抓嫖时有发生,对于刘家姐妹是不是卖淫女,不少百姓表示知道刘家被打的遭遇,也知道刘家大女儿是"不良少女",但他们不相信刘家有人卖淫。不过也有人相信此前媒体的报道。

  "三个姑娘的名声现在都被毁了,怎么办?"张安芬说他的前夫从电视上知道后,也表示忿忿不平,要为两个女儿讨回名声。

  而陈艳已经与那些小混混们断绝了往来,经历了这场变故后,这个涉世不深,却经历坎坷的女孩开始反省自己此前的行为。

  她说这事对她是很大的侮辱,她很后悔,"如果我以前没有在社会上混,也就不会被他们抓到把柄,让家里受到这样的委屈。"

  陈艳还是不想读书,她想帮着妈妈把弟弟妹妹带大,然后自己去找份工作。

  对于未来,这个懵懂的17岁女孩依旧迷茫。

 

警方说法

 

  鉴于刘家母女对《新民周刊》反映了"爆炸性的猛料",并且事关昆明警方"刑讯逼供、诱供,制造冤假错案"的严重性质。本刊第一时间联系了昆明市公安局,要求对此进行求证。

  7月7日,昆明市公安局在五华区公安分局举行了记者见面会,警方透露,根据刘仕华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已经于7月6日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新民周刊》向公安机关介绍了刘家母女所述刑讯逼供、诱供的相关细节,对此,警方回应,公安机关的所有侦查活动受检察机关监督,在检察机关调查通报中已经明确作出公安机关不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如有疑问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警方表示,对于关键证人嫖客"王某",虽是违法行为人,但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应此不能对网民公布其个人具体情况。

  对此《新民周刊》提出刘家母女也表示从未见过此人,鉴于"王某"在这起案件定性方面的重要性,刘家希望能在警方主持下与此人当面对质,警方是否可以安排。警方回应没有义务安排,需要时,可以在法庭相见。

  对于3月16日,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的问题,《新民周刊》要求警方公布详细的情节,遭到拒绝。

  昆明市警方表示,个别媒体和网民在公安机关三次通报后仍片面、不客观、甚至某些人为达到个人目的的恶意炒作、混淆视听、误导公众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

  《新民周刊》提议,此案已经成为公共事件,关系到当地警方公信力,是否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地信息公开,保障信息的对称,只有及时回应公众的疑问,才能有效化解这场信任危机。

  对此,警方回应:我们今天不正是在做这样的努力嘛。

  见面会后,一名警员表示,警方也有苦衷,因为案件侦破有其特定的流程,不可能像公众要求的那样逢疑必答。

  "真相一定会公布,大家还需耐心等待。"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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