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9日星期日

[G4G] 李颂:信访专业,政治作秀(为官崽服务)

(北京大学法学院 电子信箱:lisongpku(at)gmail.com )

  作者:李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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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chinaweekly on 7/18/09

  辽宁省沈阳大学设立信访专业,支持者与反对者均大有人在,前者当然是大谈设立信访专业的必要性和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而后者自然是对此提出质疑。

  暂且抛开这个话题,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如果没有沈阳市委书记的提议,那么沈阳大学绝对不会敢为天下先,第一个在全国设立信访专业。因此可以说设立此专业的原因,政治上的因素是最主要的。

  辽宁省教育厅批复同意沈阳大学2009年招收35名信访专业学生,无论这批学生毕业时的就业率如何,都是开了一个很坏的口子。因为如果基于政治上的考虑,沈阳市在4年之后妥善安排这35名学生,是一个不大的问题。而这个口子坏就坏在高等教育机构抛弃自身所应该秉持的原则,而附和政治上的需要。

  说到信访专业的设立,就不得不提及为人诟病的信访制度。

  近年来,对于信访的争议不绝于耳,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学者认为信访干扰了正常的司法活动;也有人为"信访办"只是"信转办"而抱怨。确实,信访虽然越发引起公众的注意,但信访制度确实是存在很大缺陷的。理论上讲,我国各级司法机构完整,各级黨委和政府内部也设置了纪检、监察部门,体系完备,层次分明。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下,怎么会出现广大人民群众诉冤无门的情况呢?然而,情况还是出现了,并且有着越发严重的趋势,因此信访办应运而生并迅速成为民众嘴边的几个主要政府部门之一。说到此处,也就非常清晰了,信访部门本身就体现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缺陷,它试图缝补这个缺陷,但越是缝补缺陷越明显。

  不少地方的信访大厅门庭若市,而当地的司法机构却冷清许多,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反差。如沈阳市群众上访量达到每年16万人次,这个数字太可怕了,因为沈阳毕竟只是一个城市。当然,群众的出发点朴素而实际,他们去信访大厅而不去司法机构,自然是因为信访机构更可能处理自己的问题。这样一来,司法机构就被"挂"了起来,这是与法治精神相悖的非正常现象。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司法机构(各级法院、检察院)管辖的范围涵盖所有刑事、民事、行政三大部分,没有非常明显的死角或漏洞,但实际情况却是法律"管不了"的事情太多了。

  严格来说,"信访专业"这个提法是不正确的,该专业(或者说该方向)准确的名字是"法学(信访方向)。这就非常有意思了:信访的出现已经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尊严,而地方高校设立的所谓信访专业却要挂在法学专业的名下,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信访专业的定位过窄,不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单单为某个政府部门在公立大学设立专业,也有悖于高等教育的宗旨。从沈阳大学为信访专业计划开设的课程看,只是在传统的法学专业基础上,删除几门如国外法制史等与信访毫无关联的课程,增设信访学概论、公共管理学、实用心理学等几门业务课程,所谓的信访专业只不过是法学专业+信访课程培训的结合体,技术含量并不高,也难谈新颖。所以沈阳大学设立信访专业,反倒不如定期为沈阳或其他地区的信访局培训新录用的大学生,仅仅几门课程而已。

  一个学校设立信访专业,其社会影响并不算太大,至多就是三四十名学生的就业问题。但如果其他高校纷纷效仿,各地信访专业迅速冒出,那么就极有可能产生一连串的问题。虽然学校设立了这个专业,但学校根本不能保证学生毕业后成为公务员,就更不用说保证从事信访工作了。几年之后,出现"信访专业的学生去信访"的一幕不无可能。

  希望沈阳大学的信访专业成为全国唯一,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这时心中想到一个念头:设立信访专业,反倒不如设立城管专业(专门培养城管员,而非已经存在的的城市规划管理专业),以缓解目前常见的城管员暴力执法现象。

  (北京大学法学院  电子信箱:lisongpku(at)gmail.com )

  作者:李颂


中国报道周刊, 2009-07-19.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信访专业,政治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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