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1日星期六

[G4G] 刘水:昆明卖淫案刑讯逼供细节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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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刘水 on 7/8/09

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当事母女披露
刑讯逼供过程
 
 
【博主按语】这是迄今"昆明小学生卖淫案"最全面、最纪实的报道。震撼之余,昆明五华区警检双方的禽兽行为令人发指。对刘仕华张安芬夫妇,包括对他们五个从2岁到16岁孩子惨绝人寰的虐待,超越了人伦底线。殴打、罚跪、刑求、昼夜疲劳审讯,他们一家七口无异于进入纳粹集中营。
    这原本就是一个伤痕累累的家庭,从他们各自的经历或成长可以看到中国底层草民的真实生存状态。多种身份叠加在这个家庭,逃婚者、监狱释放犯、辍学少女、多子女家庭、农民打工者、文盲母亲。夫妻俩因婚姻或狱灾逃离偏僻农村进入城市,颠沛流离,寄住在城市边缘艰难谋生。他们向往美好的生活,并勤劳地创造财富,但是,因为昆明警方的土匪行为,他们的家庭被碾碎了。5个未成年孩子在派出所经历的非人噩梦,将永远挥之不去。
    这起个案没有残杀和流血等极端暴力,但是笔者请读者通过审讯过程和刘被捕入狱细节,仔细品味司法机器是怎样在这个国家运作的,完全让人联想到纳粹、日寇对人残害的历史镜头。王家桥和普吉派出所成为恶窟,一旦进入,作为人的尊严、性别和年龄全被剥夺和消灭。警察为了达到逼良为娼的目的,无所不用其极。因为从一开始警方就殴打抓人、假造罪名,在媒体和网民监督下,才不得不用造假掩盖造假、用谎言覆盖谎言,漏洞百出。因为他们自信这个制度能够保证自己不用承担任何后果。这不仅是昆明的特例,如果发生在北京、上海等城市都很平常,只不过该案在受害者刘仕华的坚守下才得以浮出水面。对此,我相信一方面是无名之灾赋予他朴素的正气和底气,另一方面九年牢狱生活教会他足够的经验和胆识。
    该案最大的荒诞在于:刘氏姐妹(13、14岁的刘芳芳和刘莉莉)并不存在卖淫,而她们的父亲刘仕华却被昆明司法机关以"容留卖淫"罪名逮捕。这是一起天大的冤案。
    罪恶还在遂行,而作恶者恰恰就是昆明司法机关,所以一起简单的冤案,被他们搅和得面目全非。
    爱在哪里?法律在哪里?正义在哪里?
    笔者呼吁昆明市公安局长引咎辞职;追究五华区公安分局局长、五华区检察院院长违法责任,追究王家桥和普吉派出所所长刑事责任、追究办案警察和治安员刑事犯罪责任;无罪释放刘仕华,并对他们全家做出高额赔偿。
    亲爱的朋友!请你们相信我作为多次入狱者的这些话:文字远远不能呈现这个七口之家在派出所日日夜夜所遭受的折磨和伤害,你们看到的只是现场发生的十分之一;遗留在他们心灵上的恒久伤痕,和这五个孩子长大后看待这个社会的眼光,你们连百分之一都体验不到。这并非新民周刊记者的过错,该篇报道足够优秀,而是在于文字天然的局限、司法黑暗超越你们的想象力和中国人的麻木不仁。这个制度只会播种仇恨和复仇。
    该文是新民周刊记者采写并报道,查阅今天新民周刊网站,并未有电子版,采写记者不详。转自凤凰卫视网站。
    因博客字数限制,分上下发出。
 
 
 
 
 
 
 
2009年07月09日 10:55东方网-新民周刊
 
 

    7月5日,曾对媒体忏悔对二女儿进行处女膜鉴定作假,并坦白大女儿"陈艳"有过卖淫史的母亲张安芬突然"反口",大喊冤屈。一直没有现身的"陈艳"也和母亲一起向《新民周刊》记者反映警方刑讯逼供、诱供的全部过程。

 

陈艳母亲:一个女警察拽着我的头发,要我坐好,我就这样坐了两天,他们叫我认陈艳卖淫,我不肯,第三天,他们说我们全家连亲戚朋友都被抓进来了。在普吉派出所,他们拿出陈艳做的笔录,念给我听,叫我按照他们念的(细节)说。我已经没有办法了,所以,他们怎么说,我就怎么认!

陈艳:他们要我承认我卖淫,我爸妈也知道,并且是他们叫我去卖淫的。我不同意,他们说,我一家都被抓进来了,只要我承认了就把我们一家人都放了。他们把用手机拍的我弟弟妹妹、爸爸妈妈的照片给我看,我就相信是真的了,他们怎么教,我就怎么说了。

警方:《新民周刊》向公安机关介绍了刘家母女所述刑讯逼供、诱供的相关细节,对此,警方回应,公安机关的所有侦查活动受检察机关监督,在检察机关调查通报中已经明确作出公安机关不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如有疑问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当事人母亲张安芬

被卷进卖淫风波的小学女生家长刘仕华

 

被纠结的与被遗忘的

 

    备受关注的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一波三折,多版本的"真相"不断晃点着公众的视野,也不断考验着人们的智商。最初,根据昆明市警方的通报,这其实就是一起抓嫖过程中的错抓事件,警方也坦陈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简单、粗暴"的情节,并对相关警员进行了处罚,这一调查结果符合了多数公众对此案的判断。

  不料,就在双方为赔偿金额扯皮时,案件发生了惊天逆转,深处制造"处女卖淫案"漩涡中的昆明警方突然宣布,这起案件系小学女生的父母一手导演的"误导警方、制造事端"的阴谋,涉案家庭的大女儿"陈艳"(媒体所取化名)有卖淫史。

  在警方的通报中,这个家庭劣迹斑斑,父亲蹲过班房,母亲没有离婚就与现在的"丈夫"同居,并且唆使、容留"坏女儿"卖淫。警方因此对其父亲刘仕华采取了刑事拘留三十天的惩罚,母亲张安芬则被取保候审。

  真相的这个惊天逆转掀起了舆论的大哗,警方通报中,这个家庭的"背景"似乎为他们刻意制造这起阴谋提供了充分的注脚,但公众虽惊讶,却并不信服。备受质疑的包括那个神秘的、警方始终不肯让其浮出水面的嫖客"王某",还有一度纠缠双方的处女膜鉴定。

  沸沸扬扬中,真相越发扑朔迷离。其实,这起案子的本质并不复杂,"陈艳"是否有卖淫史、她的妹妹是否处女以及这个家庭是否有那么的灰暗并不重要,它们都不构成这起错抓案件的要素,因为警方没有"捉奸在床"是铁定的事实。

  遗憾的是,在"处女"与"非处女"、"卖淫女"与"非卖淫女"这些无聊的纷争中,警方"执法简单、粗暴"的问题被淡忘,昆明市警方也一直没有详细透露,他们的执法人员执法手段"简单"到何处,又"粗暴"到哪里。

  其实,即便"捉奸在床",警员执法过程中也不容暴力手段的出现,回到这起案件,既然所谓的"卖淫"没有抓到现行的证据,刘仕华唆使、容留女儿卖淫,并为此被拘也就引起了法律界的质疑。

  这起发生在大人世界,更似闹剧的事件,其实始终忽略了另外一个脆弱的世界,那就是被牵连进这起案件中的三个女孩,她们最大的尚未满17周岁。"卖淫"、"非处女即妓女",这些沉重、肮脏的词语一次次被强加到这几个尚未成年的孩子身上,没有人去过问孩子们心里的感受,媒体报道只是提及了一句,"刘家姐妹因为觉得脸上无光,现在都不肯去上学了"。

  女孩们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要她们一次次去证明自己没有卖淫。其实,退一万步讲,即便刘家的大女儿陈艳有卖淫史,我们也应该对这个孩子给予应有的保护与帮助。

  现在,我们应该注意的是,警方"暴力执法"、"刑讯逼供、诱供"的情节是否属实。还有,几个女孩既然已经被贴上了"卖淫"这样的标签,就有必要还原一下事实,还孩子们一个清白人生。

  对于我们这些大人,应该反思的是,这起案件如此周折、纠结,如此的浪费口水与公众脑筋,探讨的热点是如此的不严肃,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启示。

  7月5日,曾对媒体忏悔对二女儿进行处女膜鉴定作假,并坦白大女儿"陈艳"有过卖淫史的母亲张安芬突然"反口",大喊冤屈。一直没有现身的"陈艳"也和母亲一起向《新民周刊》记者反映警方刑讯逼供、诱供的全部过程。

  刘家母女的说法为这起案件的真相提供了又一个惊天的版本。

 

"刑讯逼供、诱供"

 

  昆明市郊王家桥,穿过一条狭窄的巷子,拐过几道弯,来到一处简陋的出租房,35岁的张安芬抱着3岁半的儿子等候在门口,几分钟后,怯生生的"陈艳"也回到家中,她,个头不高,留着长辫,长相清秀,稚气未脱;她,上身白衣,下着牛仔裤,脚踏松糕鞋。

  刘家很简陋,甚至有些凌乱,刘仕华尚被羁押在看守所,最早也得7月8日才能获释。

  "陈艳从来没有做过卖淫这样的脏事情!"张安芬语气焦急,一旁从进屋就埋着头的陈艳,狠劲地点着头。

  "那你此前不是一边跟新京报记者吕宗恕忏悔,一边证实陈艳有过卖淫史嘛?当时又没有人拿枪逼着你这样说,你作为孩子的母亲,尽管是后妈,也应该考虑到那样说的后果吧!"记者反问。

  以下为张安芬的解释——

  确实不是我上次说的那么回事,在我们全家还没有进去(指6月初第二次被抓进昆明市五华区公安分局和普吉派出所)前,来了两个记者,一男一女(男的为新京报记者吕宗恕,女的为昆明某电视台记者),采访期间,那个女的和我老公因为观点不同争执了几句。

  后来我们全家大小7口人,包括2岁多和3岁多的两个娃娃被抓进去一个多星期,我从派出所出来,第二天那个男记者就来到我家,他是一个人来的,但我没被抓进去之前,听女记者说昆明市公安局允许报道她才报道,不允许报道她就不报道。

  因为前面出现过这个问题,我出来后,看到这个男记者就吃不准他的身份,我在公安局的时候,警方让我承认陈艳卖淫,这样我家大人、娃娃就都可以出来了,如果不认就把我家两个小的娃娃送到孤儿院,大的姑娘送到收容所,大人送到看守所。我已经被吓坏了,他们叫我怎么讲我就怎么讲。

  (记者问:哪个公安分局?他们叫你说,你就说?)

  是在五华区公安分局刑侦队,具体是6月7日还是8日被抓进去的,我记不清了,审讯室里有个铁凳子,我坐在里面,站也站不起来,蹲也蹲不下去。

  (张安芬由于不会普通话,对于板凳的样子描述不清楚,陈艳说她见过:是一个长方形的铁板凳,像一个铁箱,下面接地,旁边锁着,人坐进去,上半部有板子挡着,因此,站不起来,蹲不下去。)

  我坐了一天坐不下去了,我本来就有妇科病,想站起来活动一下,一个女警察拽着我的头发,要我坐好,我就没法动了。我就这样坐了两天,他们叫我认陈艳卖淫,我不肯,第三天,他们说我们全家连亲戚朋友都被抓进来了。

  我没有作声,他们说,你只要不说,就把你关在这里头,反正我们可以换班,只要你坐得起(指坚持得下去)。如果你认了,我们就可以让你把娃娃都带出去。所以,说陈艳卖淫、怎么卖淫都是他们教我的。

  (记者问:你总共被关进去几天?)

  在五华公安分局三天半,后来又把我送到普吉派出所关了三天,一共7天。我在五华公安分局白天夜里就这样坐着,连上厕所都是他们押着我,去男厕,不许去女厕。

  (记者问:有没有被打过?)

  有一个女警打过我,她拽着我的头发,说拿手机给我照相,审讯室内还有两个男的,一个二十多岁,一个三十多岁,二十多岁的没有讲话,三十多岁的(因张安芬方言太重,记者没有听懂)。

  我已经坐了3天了,实在受不了了,就趴在凳子上,那个女警察就拽着我的头发扇了我一耳光,然后踢了我四五脚。

  他们想逼我承认三个女儿都在卖淫,先是逼我承认刘芳芳、刘莉莉(刘家二女儿、三女儿,张安芬与前夫所生),我说,这两个孩子还在上小学,才十三四岁,到什么地步,我都不会说她们做过这样的事情。逼得没办法了,他们就逼我说是陈艳在卖淫。

  我被关在五华公安分局的时候,到了吃饭的点,他们把饭端来放在我没法伸到的地方,有人想端给我吃,有人骂倒到垃圾桶里算了,这个"臭烂斯"(音)还给她吃什么!他们就当着我的面把饭倒到垃圾桶里去了。我在那里三天三夜连饭、水都没有吃过一口。

  到第三天我认了。(张安芬指着一边正在顽皮、不断闹腾的小儿子说,连这个3岁多的娃娃都关进去了,我没得办法……)

  后来,他们又把我送到了普吉派出所,接下来的三天,他们继续要我认在五华公安分局认下的有关陈艳卖淫的事情(做相关的细节笔录)。

  (记者问:既然你说陈艳没有卖过淫,那么后来,你对媒体描述陈艳卖淫的事情时,为什么能说得那么有鼻子有眼?)

  在普吉派出所,他们拿出陈艳做的笔录,念给我听,叫我按照他们念的(细节)说。我已经没有办法了,所以,他们怎么说,我就怎么认!

 

因为害怕,对记者说了谎

 

   陈艳插话,说此前警方已经逼着她承认了所谓的"卖淫"细节。那么,"陈艳"对她所作的这份笔录又有着怎样的解释呢?以下为陈艳的证词——

  我在我妈前一天被抓进普吉派出所,关了好多天,他们一直让我坐在凳子上,不是我妈坐过的那种,但一直不许我睡觉,可能有七八天吧,我很难受,头昏,身子软软的。我也不敢睡觉,因为一开始在五华公安分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警察打过我一耳光。

  他们要我承认我卖淫,我爸妈也知道,并且是他们叫我去卖淫的。我不同意,他们说,我一家都被抓进来了,只要我承认了就把我们一家人都放了。他们把用手机拍的我弟弟妹妹、爸爸妈妈的照片给我看,我就相信是真的了,他们怎么教,我就怎么说了。

  起初他们还要我承认我两个妹妹也卖淫,我不同意,后来他们也就不逼我了。我记不清是什么时候我承认自己卖淫的了,具体教给我的"卖淫"细节,我记不清了,好多天没有睡觉,实在是晕。我只记得,他们教我承认我爸妈租的房子就是为了让我卖淫的,还有我卖淫的钱都是给了爸爸妈妈。

  直到我妈妈他们回来了,我也没有放出来,我被送到镇政府打扫卫生,可能有十多天吧,他们也没有给我钱,晚上我就住在普吉派出所给我租的一个房间里。派出所不许我回家,不许我乱教朋友,不能和别人见面,尤其不能回王家桥。直到前几天我才被一个叫"屠夫"的网友带回家。

  (陈艳说,除了被警员打过一耳光,她还经常被骂"烂斯"(音),陈艳始终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张安芬解释,昆明话就是有点像做妓的意思。陈艳沉默了许久。)

  我之所以承认自己卖淫,一是为了救家人,二是我实在熬不住了,但是我没有想到我承认后,他们反倒将我爸爸关进了看守所。我很后悔,也怨恨他们不守信。以前,我不知道卖淫什么意思,现在我知道了……

(张安芬说,她不识字,在普吉派出所,审讯人员将陈艳的笔录念给她听,你女儿都已经承认了,在哪里卖淫,得了多少钱,你如果不承认,该坐牢的还是要坐牢,于是,民警怎么念,她就怎么认了。)

  张安芬接过话茬——

  警方搜了我们家,我家本来有两个存折,存折上其实一分钱都没有了,只是本子上还写着有两万多,这钱是我认识刘仕华四五年至今,两个人打工赚来的,警察就问我这钱是不是陈艳卖淫赚来的。我说,是打工赚的,警察就骂我,说明明是陈艳卖淫赚的。

  我后来恼火了,你们咋说,我就咋认吧。其实,我后来说了什么,我都记不清了,我已经在里面那么多天了,不能睡觉。因为我不识字,最后笔录是警察帮我签的字,我自己按的手印,他们也不念给我听,说我们不会害你的,你按手印就是了。

  (记者问:你没有考虑过,虽然你是后妈,孩子也叫了你这么多年的"妈",她不懂得什么叫卖淫,你是懂的,你这样承认就没有想过对孩子意味着什么吗?)

  我已经熬不下去了,浑身都疼,只觉得屋子都在转,我也想过对不起陈艳。我从来没有犯过法,我又没有文化,他们骗我认了就没事,就可以把一家人都放了,该咋样生活就咋样生活……

  我跟她们解释过陈艳没有卖淫,我知道孩子肯定是被逼说了假话,但是我能怎么办呢。

  (张安芬不敢看一旁沉默的陈艳,难过得抹起了眼泪,不断懊悔。)

  所以,我被放回来后,看到那个记者(指新京报记者吕宗恕),想起之前那个女记者,我就害怕了,以为这个男记者是警察派来的人,我就不敢说真话了,按照派出所教我的跟记者说了一遍。

  (记者问:他不是跟你亮明了记者的身份嘛?你这点常识都没有?)

  我真的不敢,我只敢相信他是公安局派来的人。我怕一家人再被抓进去,就跟他不停地忏悔,现在想起来,我把他也误导了,我没有想到我承认所谓陈艳卖淫的事情就这样报道出去了,也让我们一家陷入被动。我好后悔没有相信这个记者。

  (记者问,有报道提及,有周边卖淫女说你们给陈艳租了一间房卖淫,是怎么回事?)

  租房是有,但绝对不是为了卖淫。那是去年10月,因为陈艳不听话,觉得在家里不自由,又经常被她爸爸打,想搬出去一个人过,她爸爸就想让她在外面住一段时间体验一下一个人过日子的艰难。

  住了差不多一个月,她自己害怕又搬回来了。

 

"我不是一个好女孩"

 

  关于经常被爸爸打,陈艳说那是因为自己不听话,跟社会上的小混混鬼混,她跟警方也解释过,绝对不是因为卖淫。陈艳说,这些小混混年纪多在二十岁左右。为弄清这个从小在离异家庭中长大,后辍学浪迹社会,现如今又陷入"卖淫案"的女孩的人生轨迹,记者与她有了下面一段对话——

  记者:你什么时候和小混混走到一起的?

  陈艳:去年10月搬到昆明才和小混混走到一起。以前上学的时候都很乖的。

  记者:什么时候辍学的,为什么?

  陈艳:前年吧。我念到五年级,成绩不好,放学了老被老师留下来,觉得很不好意思,也念不下去了。

  记者:你和那些小混混一般玩什么?

  陈艳:吃烧烤,到KTV唱歌,在大马路上走走,别的没什么。

  记者:你谈恋爱了吗?

  陈艳:谈过,分手了,不交往了,现在没有。

  记者:晚上回家吗?

  陈艳:很少不回。

  记者:不回家时,在哪里过夜?

  陈艳:在外面吃烧烤、KTV唱歌。

  记者:你说你之前不知道什么叫卖淫,但你和小混混在外面时,应该会看到一些卖淫女,难道你不知道她们是做什么的吗?

  陈艳:站在路边的女人是很多,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她们做什么的。我以为只是站在那里玩的。

  记者:你觉得你是一个好女孩吗?

  陈艳:不是,我不听话,如果我不鬼混,就不会害得我爸爸被关进去。

  张安芬:他爸有一阵气得天天哭,毕竟那是他亲生女儿。我作为后妈,管了她也不听。

  记者:陈艳,接下来的问题,你可以回答,可以不回答。你有过性经历吗?

  陈艳:有过,第一次是在16岁的时候,但绝对不是卖淫!我和警察说过,有过男朋友。

  记者:就是和这一个男的发生过关系吗?你可以不回答。

  陈艳:这个我不敢说只和一个男的发生过。但绝对不是他们说的卖淫那种。

  记者:你仍然可以选择不回答,有几个?

  陈艳:这个……不想回答。

  记者:你和他们发生关系,是因为什么?

  陈艳:并不是因为什么,纯粹只是在一起玩比较有好感,开心。

  记者:都是小混混吗?

  陈艳:嗯,除了小混混就是我男友。

  张安芬听到陈艳这番话很是震惊,她说此前只是知道陈艳和男人发生过关系而已,不知道有多个。

  记者:你觉得那些小混混对你是真的好吗?

  陈艳:我不知道,出去玩都是他们花钱,他们给我买吃的,给我买衣服,我不要,有时候硬塞给我钱。

  记者:你和发生关系的人,认识时间一般多久?

  陈艳:我不会和刚认识的人"在一起"的,发生关系的都是认识了一个多月的。

  记者:这叫久吗?你懂得爱情吗?

  陈艳:不懂。

  记者:我们怎么听说,你曾经因为"卖淫"被罚款1300元?

  陈艳:那是去年11月,我爸妈不在家,我带了一个二十多岁的朋友到家里看电视,结果,王家桥派出所的人就冲了进来,把那个男的打得好惨,硬说我是卖淫的。把我抓到王家桥派出所要罚款,否则就把我送去看守所,我吓坏了,解释了他们也不听。后来我爸妈回来了,交了1300元,他们也没有开收据,我才被放了。

  这个男的,陈艳说是第三次见面,此人不是小混混,但是他没有问过人家姓什么。对于陈艳这种行为,张安芬也表示不理解,怎么能不分好坏就把人家往家里带。陈艳说,我的世界,并没有你们大人那么复杂,我不喜欢去想太多。

  对于警方所通报的神秘嫖客"王某"所述3月16日晚,张安芬的二女儿刘芳芳曾经搭讪"卖淫"或者"拉皮条",张安芬矢口否认,情绪激动。"天呐,没有的事情,她今年才14岁呢!那天从4点多放学到7点多被抓,两个孩子一直没有出门。"

  那么,3月16日那天晚上,刘家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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