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0日星期一

[G4G] Re: [G2G] 飙车判三年是“顶格”处罚

胡斌该判几呢?

by 个表 on July 16, 2009

胡斌老师飙车肇事案开庭了。之前,我在博客上说,他会判,赔点钱。由于后来事态发展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属于影响很大。贵国的法律一般都是这样,一旦到了民愤极大、影响极坏的程度,法律就变成皮筋了。

胡斌老师很聪明,或者说辩护律师很聪明——否认飙车,我就把车速开到250码,也不是飙车。这里面有个主观过错问题,如果你主观上是在飙车,问题就大了。但是我主观上不想飙车,就是一不留神把速度提上去了,恰好又不小心撞上了一个过马路的人。如果胡老师像赵忠祥老师一样一口咬定,就不松口,法庭拿他也没办法,除非有更确凿的证据。

当然,对胡斌老师不利的因素有:改装车,超速,有前科,社会影响大……但我相信,胡斌老师以及他的家长都会把这事儿摆平的,比如,辩护律师认为胡斌老师在上学期间在篮球和足球方面成绩比较好,这是个很牛逼的理由。如果胡斌老师能免予刑事处罚,可以加入中国足球队,充当前锋,以70码的时速突破意大利、巴西、德国、西班牙防线跟玩一样,可以为中国足球拿一次世界冠军,也算将功赎罪;或者,胡斌老师可以加入中国篮球队,他可以把奥尼尔这样的块头撞出50米远,那时候美国篮球算什么呀。

我相信,胡斌老师不会在监狱中生活超过的,即便判刑7,也会因为他是一枚特殊型人才而提前释放的。

我先草拟一份判决书,写得不好,请多关照。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胡斌老师,男,汉族(以下略去200字)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西检诉字(2009)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斌犯交通肇事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某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胡斌应邀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以下略去5000字)。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斌在市区内驾驶改装车,超速行驶,至使行人谭卓当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过去曾有多次超速驾驶记录,此次超速撞死行人,社会影响很大,应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并且向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尤其是胡斌在足球和篮球方面有一技之长,属于21世纪最需要的人才,故酌定从轻予以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胡斌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终身吊销驾驶执照。

  审判长  某某某
  审判员  某某某
  审判员  某某某
  二○○九七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某某某

散会!

新京报21日发表文章,题为:杭州飙车案,闹市飙车为什么只判三年?作者杨涛,全文如下:

  杭州市西湖区法院20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5·7”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据7月20日新华社报道)

  对于这样的结果,双方家长都表示不满意,特别是死者谭卓的家长更是如此,他们早在庭审时就对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胡斌提起公诉表示过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胡斌构成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这意见既未被检察机关采纳,也未被法院所采纳。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如果判断胡斌是交通肇事罪,他的主观心态只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行为人,轻信凭借自身技能及相应的某些外部客观条件,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产生,或者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来避免结果的发生。但是,胡斌以每小时84.1公里至101.2公里范围在闹市区飙车,这种生死时速,很难说他有什么把握能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他的主观心态,也完全可能是明知会发生危害后果而放任后果发生的间接故意,也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此,判决的罪名仍然值得商榷。

此外,法院判决胡斌有期徒刑三年,原因是胡斌的行为不符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交通肇事罪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具体规定。事实上,这一司法解释值得质疑,因为它完全按照交通肇事所造成的后果(死伤人数、财产损失)来认定被告人是否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事实上,一些严重的超速驾车、醉酒驾车、驾驶改装车,虽然没有造成二人以上死亡等严重后果,但其对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和对于民众心理的冲击仍然是巨大的,因此,司法解释理应将这些行为规定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加重处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内处罚。

  在许多西方国家,对于严重超速驾驶和严重醉酒驾驶的行为,直接就规定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将防范交通肇事的关口前移;如果因此造成了交通事故,加重处罚。而目前我国对于这些行为最多只能进行行政处罚,因此,在杭州飙车案、南京醉酒驾驶撞人案发生后,立法机关可以考虑对这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入罪,以进一步防范恶性交通肇事的发生。



2009/7/21 参考消息 <go2group@gmail.com>
三年from 不许联想 by 带三个表 on 20/07/09
胡斌老师获刑三年。估计谭家可能上诉。
如果上诉,也是维持原判。

之前我就说,胡老师会判三年。
还没看到判决书,不知道获刑的理由是什么,
是不是我编造的那个,哈哈。
不是我预测的准,学过一点法律的人,
都能看明白。
从一开始,人们就表现得很正义,
现在你该知道,正义不值钱。
2012年,中国足球队再次冲击世界杯,
胡斌老师还能赶上。

 
 

Sent to you by 参考消息 via Google Reader:

 
 

via 星岛时评 by www.stnn.cc on 7/21/09

    新京报7月21日发表题为《飙车判三年是“顶格”处罚》的文章,作者姚建国,是一位律师。全文如下: 
  杭州市西湖区法院20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5·7”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据7月20日新华社报道) 
  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三年有期徒刑是对胡斌的“顶格”处罚。然而,这样的判决结果并没有让...

 
 

Things you can do from here:

 
 



--
鹅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
鹅不是老大,天才是老大
您无所不谈,鹅也不例外
鹅是参考消息@无所不坛
janadabc.blogspot.com
墙内请用谷歌阅读器订阅

--~--~---------~--~----~------------~-------~--~----~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更多选项,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该论坛

-~----------~----~----~----~------~----~------~--~---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