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星期三

[G4G] 谌洪果:“在这个国家,杀人不需要理由”一文不断被删的申明

现在我终于明白:一个个杨佳就是怎样被逼出来的。

 
 

参考消息 通过 Google 阅读器发送给您的内容:

 
 

于 08-12-9 通过 GFW Blog 作者:GFW Blog

作者:谌洪果  来源:谌洪果的BLOG

该贴被删数次。删得越多,越让我鄙视。我理解新浪管理员受命行事的苦衷。但我必须就此表明立场:我们的司法既然那么公正,杨佳既然那么该杀,既然人都被执行了,为什么还如此心虚,还禁止讨论,到底在害怕什么?杨佳至少是光明正大地杀人,而你们则是猥琐混蛋地杀人。简直高下立见。

作为法律中人,我本来也不赞同杨佳的暴力解决方式,关注此案的初衷只是希望了解真相,希望司法像个司法的样子。但是现在,我却不得不说杨佳是真汉子真英雄;作为一个曾经对党和政府无比信赖的人,我本来也相信你们的指控是真的,杨佳的确杀了人,但是现在,面对这样的疯狂遮掩行径,我却深深怀疑:真理何须偷摸隐藏?如此丑陋不堪的司法审判还有什么信任可言?面对矛盾百出的谎言,我真的越来越认为杨佳并没有杀人。现在我终于明白:一个个杨佳就是怎样被逼出来的。
 

(不断更新中,做个试验,看到底删多少次,呵呵)

您的文章《(被删十一次)在这个国家,杀人不需要理由》已被管理员转移到回收站。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今天 09:04

您的文章《(被删十次)在这个国家,杀人不需要理由》已被管理员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2008年12月3日 11:12

您的文章《(12月1日被删)在这个国家,杀人不需要理由》已被管理员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今天 08:52

您的文章《在这个国家,杀人不需要理由》已被管理员转移到回收站。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2008年12月1日 18:14

您的文章《在这个国家,杀人不需要理由》已被管理员转移到回收站。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2008年11月27日 20:48

您的文章《在这个国家,杀人不需要理由》已被管理员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今天 15:10

您的文章《就"在这个国家,杀人不需要理由"一文不断被删的申》已被管理员转移到回收站。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今天 09:58

您的文章《在这个国家,杀人不需要理由》已被管理员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2008年11月26日 18:31

您的文章《在这个国家,杀人不需要理由》已被管理员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10分钟前

您的文章《(被删博文)在这个国家,杀人不需要理由》已被管理员转移到回收站。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今天 16:48
您的文章《(被删博文)在这个国家,杀人不需要理由》已被管理员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今天 15:25
您的文章《(被删博文)在这个国家,杀人不需要理由》已被管理员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今天 14:56
您的文章《在这个国家,杀人不需要理由》已被管理员转移到回收站。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可从此处完成的操作:

 
  --~--~---------~--~----~------------~-------~--~----~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更多选项,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该论坛

-~----------~----~----~----~------~----~------~--~---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