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

[G4G] 杨恒均:四万亿与奖励击毙歹徒的十万元

来源:《老杨感悟》2008-11-19

  作者:杨恒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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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08-11-19 通过 自曲新闻自动更新 作者:chinaweekly

  前两日新闻报道,深圳一名警察开枪击毙一名歹徒,当地政府举办仪式表扬他,并奖励了10万元现金。同一个报道说,东莞某地政府也奖励了一名开枪击毙歹徒的警察两万元。看到这样的新闻,我先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连续看几遍;之后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真发生了,但确实发生了;接下来我感到震惊和一阵又一阵的悲哀。我只是想弱弱的问一声:这样的新闻报道你看到没有?你有什么感觉?难道我的大陆同胞生得和世界人民真的不一样?还是我已经不再是"中國人"?为什么我感觉如此强烈,如此不适应?

  两则报道中歹徒都没有枪,但持刀,可是并没有伤到警察。当然,警察鸣枪示警了,歹徒不听,而且还有反抗的行为。应该说,在这种情况下,能够不开枪,能够不使用一枪毙命只有警察单方面持有的手枪是最好的,哪怕为此负点伤,冒点险,也是应该的。因为人民养育警察就是为了让你制服歹徒的,你平时应该多练习格斗和制服歹徒的技能,你拿到人民的钱练习,应该是强制性的,否则,脱下你的警服,走人。如果说一名警察徒手制服了一个歹徒,或者使用不致命的武器伤了歹徒从而让歹徒无法继续行凶,那么我认为政府部门应该表扬这位警察,表扬他的勇敢、机智,鼓励警察们平时更勤奋的练兵保民。

  当然,开枪也不是完全不行的,有时,警察的力量处于弱势,例如身体和人数远远弱于行凶的歹徒,或者那歹徒简直是疯狂了,要去伤害周围的民众,警察应该朝他们不致命的地方开枪,但也许打错了,把他们打死了。这都是属于警察同志的工作。只要在杀死歹徒后,进行严格的现场勘查和验尸检查(以确定当时是否必须开枪杀人),对开枪杀人的警察进行心理辅导,也就可以了。

  但是,请你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的政府会对这样杀死歹徒的警察进行公开表扬,并奖励10万元?那个歹徒根本不是持枪对峙,你使用远距离可以毙命的手枪,本身杀人后就应该接受严格调查。可你杀了人,竟然马上奖励了10万元!奖励他们勇敢地用手枪杀死了持刀的?还是让我们看到,上海杀警察案不会重演?握有枪杆子的人民警察比只能握住刀把子的人民要"勇敢"得多?

  人民警察,随时拔出你们的手枪,杀吧。放心,你们是安全的,枪杆子只掌握在你们手里!

  让人激动的四万亿横空出世。这次出国路过几个国家或地区,发现每个国家都在给民众发钱,台湾拟给每人派3600元红包;澳洲发得更厉害,特别是老人,这次竟然给老人每人发了相当于两万多人民币的澳元给他们修补牙齿。所以呀,我到澳洲时,打电话给老同志们,他们都支支吾吾,因为他们最近都在修补牙齿,我差一点笑掉了大牙。

  回到大陆,就看到出笼了四万亿,哇塞,多牛呀,果然是富裕的大国。不过,这些钱都分掉了,不是给民众,都是给了大企业。朋友聚会时哀叹道,这些钱不知道有多少能够到民众口袋。另外一个朋友说,很多垄断部门一边"跑部钱进",一边开始策划自己的亲戚朋友能够贪污腐败多少了。

  我则开了一个玩笑:也好,民众也许还是可以得到一些好处的,例如那些贪官污吏贪污了,不就要吃喝嫖赌,伺候他们吃喝赌的不都是民众?就算那些他们要去嫖的妓女,不也都是底层民众的女儿们!

  我讲完了,大家却都笑不出,老子自讨没趣,想大哭一场!

  今天新闻报道:公安部认为经济危机来了,社会治安有恶化的趋势。我想,人民警察,不用担心,你们可以从四万亿里多拿一点,可以用来奖励勇敢的击毙歹徒的警察,十万元杀一人,看那些"算个屁"民众谁还敢怎么样?

  来源:杨恒均《老杨感悟》2008-11-19

  作者:杨恒均


作者: 杨恒均 发布于 中国报道周刊, 2008-11-20. | 添加评论 | 2 comments

原文地址 四万亿与奖励击毙歹徒的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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